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各市(州)财政局、民宗(委)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民宗局: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管理,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民族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原《贵州省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办法》(黔财行〔2020〕28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贵州省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办法.doc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