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农业农村局 息烽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息烽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永阳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息烽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

息烽县财政局

2025年5月31日

息烽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89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一是上级下达我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23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41万元、省级资金33万元);二是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24.53万元,共计2398.53万元。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分为两部分,一是发放往年度应发未发历史遗留问题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121.23万元,二是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2277.30万元。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户(含往年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发放农户,未确权登记农户补贴面积原则上按二轮延包面积测算补贴)。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

6.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四)补贴标准。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的部署要求,按照同一地块只补一次的原则,对于种植油菜(以2025年为收获季)的耕地原则上在各地制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亩至少增加10元补贴标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上级资金2374万元,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24.53万元,共计2398.53万元,2025年我县未种植油菜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为45.97元/亩,种植油菜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为55.97元/亩;往年应发未发历史遗留问题农民补贴标准按补发年度发放标准执行。

(五)补贴程序。县级组织乡(镇、街道)、村两级严格核实核减不予补贴情形。村级组织全面核实,可推选村民代表全程参加核实,由核实人员签字确认后,在村、组等方便群众监督的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补贴面积尤其是种植油菜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结合所掌握的耕地征、占用情况等,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补贴面积等情况开展实地复核和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数据(尤其是异常数据)进行抽查核实。

(六)县级复核发放补贴。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耕地补贴申报面积、申报补贴金额进行抽查核实,审核汇总,审核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发放清册发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按照《息烽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联审工作机制》进行联审,县级联审无异议后送县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集中发放到户。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

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认真对照耕地实际用途情况、仔细排查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各种情形、仔细排查种植油菜面积,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审定等程序。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复核、跟进工作,做好基础数据审核等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做好政策衔接与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对照新老补贴政策,积极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和过渡,做好新政策的解读,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广播及各种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政策信息,着重宣传补贴政策调整的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县、乡、村设置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户的咨询和监督,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明确信访问题责任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四)强化项目公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两级张榜公示制度,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街道)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等,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过程中出现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五)强化跟踪问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跟踪问效,重点复核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补贴农户等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六)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粮食生产和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结构调整、稳定粮食生产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街道)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息烽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摸底调查表

2.息烽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农户确认表

3.最新补贴发放模板(耕补)

4.息烽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1

息烽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摸底调查表

序号 组名 姓名 身份证号 账号 联系电话 土地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亩)① 2025年补贴发放核减面积(亩) 2025年需发放补贴情况 备注
核减面积(亩)② 其中 实际补贴面积(亩)⑨ 未种植油菜情况 种植油菜情况 共补贴金额(元)⑭
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③ 已转为林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种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④ 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⑤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⑥ 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⑦ 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⑧ 未种植油菜面积(亩)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⑪ 种植油菜面积(亩)⑫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⑬




























































































附件2

息烽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农户确认表

序号 农户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一卡通”包含折、卡 开户银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号 承包面积(亩) 未种植油菜情况 种植油菜情况 共补贴金额(元) 农户签字 备注
未种植油菜面积(亩) 未种油菜补贴标准(元/亩) 申报补贴金额(元) 种植油菜面积(亩) 种油菜补贴标准(元/亩) 申报补贴金额(元)








































































































附件3

最新补贴发放模板(耕补)

单位:元、亩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补贴金额 一卡通账户(“一卡通”包含折、卡) 补贴面积 开户行 区划地址 代持代管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 备注




































附件4

息烽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序号 村民 总户数 土地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亩)① 2025年补贴发放核减面积(亩) 2025年需发放补贴情况 备注
核减面积(亩)② 其中 实际补贴面积(亩)⑨ 未种植油菜情况 种植油菜情况 共补贴金额(元)⑭
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③ 已转为林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种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④ 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⑤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⑥ 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⑦ 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⑧ 未种植油菜面积(亩)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⑪ 种植油菜面积(亩)⑫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⑬
















































































息烽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