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 字体:

脱贫劳动力、 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劳动力(简称“三类人员”)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区(市、县)以外省内就业的、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三类人员”(即16 周岁—60 周岁且有劳动能力)。

(二)补贴标准。区(市、县)外省内就业每人500 元,省外就业每人1000 元。

(三)申领审核拨付程序

1.补贴方式。采取先输后补(即先输出就业后进行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

2.申请流程。“三类人员”劳动力输出到外地,并实现稳定就业,回乡后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料按以下流程申报补贴。

具体流程:本人填写申报表→到村(居)委会盖章→村(居)委会收集后统一交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事务部)初审并进行公示5 个工作日→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事务部)报区县人社局复审。

3.申领补贴所需提供的资料:

(1)《贵阳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事务部)对接乡镇(街道)扶贫部门、民政部门进行人员身份鉴定;

(3)就业的企业(单位)提供的发放6 个月以上(含6 个月)收入证明。

4.补贴审核拨付。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及时对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事务部)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通过电话核查方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不低于10%的抽查。复审通过的,按程序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