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中心: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市安委办 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3年贵阳贵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筑安办发〔2023〕17号)文件,(息安通〔2023〕14号)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全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明杰(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启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奕(局党委委员、永靖分局局长)
姜立峰(副局长)
成员:徐明杰(小寨坝分局局长)
焦龙(九庄分局局长)
李航(养龙司分局负责人)
桂非(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负责人)
何彬(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
黄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人)
李万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
包福艳(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詹学莉(执法稽查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收集相关资料上报。
三、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四、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五、活动内容
(一)扎实抓好“两项论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等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等重要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主要负责人要开展一次宣讲;县域内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培训,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企业开展一次宣讲。
(二)发挥“两项监督”作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1.要不断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息烽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政策,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
2.畅通举报渠道。要通过门户网站、“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12345”等举报渠道,加大《贵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海报、公告牌,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举报,查实重奖。
(三)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参加6月16日县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成果展示。聚焦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倡导安全发展理念,向社会大众普及安全知识,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四)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要在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的基础上,开展安全宣传进网络、进媒体,形成安全宣传常态化。
1.抓好线上宣传互动。动员干部职工、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和省安委办发起的“安全生产进万家”“人人讲安全”微博话题,在政务网站发布相关安全知识作品,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2.抓好社会宣传联动,加强行业管理部门与社会宣传主体联动。要督促指导宾馆、商场、学校、旅游景点、车站等经营主体等单位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利用户外广告屏、张贴安全宣传海报、播放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片等。
(五)扎实抓好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全面提高群众应急防范能力
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开展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应急防范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积极谋划。各分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在局机关统一组织启动仪式。
(二)明确工作重点。要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常态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汛期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工作,突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
(三)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分局、相关科室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报送活动信息不得少于一条;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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