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中心: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2023年是息烽县第四届全省文明城市复查验收之年,为全面推进我县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奋力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四连冠”,助推贵阳市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的要求,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攻坚克难,深入实施“十大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四连冠”的创建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核心价值引领行动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人事科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人事科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充分运用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张露萍等七烈士陵园、九庄烈士陵园、流长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入团宣誓、入党宣誓、集中参观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在抗战胜利日、烈士纪念日、国庆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日(节庆日)开展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近代史、党史、国情、改革开放成就教育,大力弘扬爱党爱国精神。
责任单位:人事科
4.加强绿色文明教育。推进绿色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文明第一课”活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深入践行“光盘行动”,广泛开展“反对浪费 崇尚节约”文明行动,持续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围绕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科、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各分局
(二)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5.深化“做文明有礼息烽人”主题活动。重点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居住、文明养宠”等公共文明引导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和实践养成,引导广大群众“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执法稽查科、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管科、各分局
6.深化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开展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与微企科、各分局
(三)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
7.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规范犬只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和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各分局
8.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强化宣传引导和日常巡查监管,对各类“小广告”进行清理,对散发、张贴各类“小广告”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小区、住宅楼道等区域规划设置便民信息栏。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分局
9.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治理。重点对垃圾桶未分类设置、摆放不规范,垃圾桶脏污、破损、未加盖或无分类标志、分类标识破损脱落,垃圾清运不及时、未分类收集,市民未分类投放等问题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各分局
10.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日常管理,整治市场内部环境脏乱差、无证经营、食品卫生不合格、宣传氛围不到位等问题。对市场周边市容秩序乱、野广告乱张贴等问题开展整治,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执法稽查科、各分局
11.开展景区景点专项治理。提升从业人员服务素养,强化旅游景区监测和系统管理。加大力度治理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强化服务乱象惩治力度,持续开展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持续开展“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
责任单位: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管科、执法稽查科、各分局
(四)实施点位达标创建提升行动
12.全覆盖开展实地考察点位对标建设。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实地考察工作手册》,按照满分标准,分类打造样板点,以点带面,全覆盖开展实地考察点位对标建设。重点加强市场、校园、医院、交通场站、社区等周边500米范围内点位建设。
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13.常态化开展督查和测评。加大日常明察暗访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整改令、督办令、问责令”及时催办督办,实行“建账、销账、对账”的闭合机制,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平账一处。每季度开展一次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综合考核,以考核促整改、对标清零,常态化巩固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实施网上材料申报提升行动
14.深化指标落实。围绕测评指标,按照《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贵州省文明家庭评价体系(2018—2020年)》及其操作手册要求,以强化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常态长效为根本,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合力。健全信息采集、材料上报、活动展示、资讯发布等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各类理论学习、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常态化均衡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按月、按节点开展多形式的创建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科
15.强化材料收集。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申报材料的要求,落实相关资料的收集,重点针对图片资料、说明报告、工作总结,各科室每季度上报材料到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收集汇总年终上报上级部门,确保材料真实可靠、齐全完整、上报规范。
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六)实施全域创建提升行动
16.深化县域文明城市创建。坚持重心下移、全域创建,全面提升全域社会文明程度。县城区域按照县级部署,加强部门和属地联动,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确保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四连冠”。
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七)实施窗口服务提升行动
17.健全完善窗口服务制度体系。规范服务标准,加强窗口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深入推行服务承诺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不断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教育。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指导科
18.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诚信服务,打造窗口服务品牌。整治各类服务不规范、用语不文明、态度不热情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指导科
(八)实施文明实践提升行动
19.深化“绿丝带”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重点开展垃圾分类等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障人士、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开展系列关爱志愿服务;持续发挥党员、青年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人事科
(九)实施公益宣传提升行动
20.提升公益广告品质。按照《2023年贵阳贵安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宣传工作方案》,在各类点位按照创建标准在显著位置规范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诚信建设等主题公益广告,确保公益广告种类、数量、密度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主动靠前承担起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科室要承担起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清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配合分管领导指导、协调、调度好各责任科室,认真履行好创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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