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长英
职务:息烽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分管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公证等工作,分管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公证处、小寨坝司法所、温泉司法所、养龙司司法所。接受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长英,女,1985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息烽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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