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为切实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维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秩序,主动作为,大力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开展非法取水专项行动、涉河项目、生态环境、交通污染、渔业资源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巡查共计39次。
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督促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水环境公司做好全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污泥卫生填埋处理,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20余次,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入河排水达标排放。
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通过强化监管执法,规范生产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行为,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增量,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今年以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个、报告表3个,水土保持信息录入及公示率100%,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1个;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0余次,下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书9份、限期缴纳通知书4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6份。
四是加强河道执法监管。完成息烽河公示牌更新安装,定期组织县乡村三级河长开展巡河检查,推动河长履职。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和检察院等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解决河湖问题。今年以来,息烽河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2099次,三级河长通过河湖巡查调研活动发现解决问题538个,整治清理垃圾约1500公斤;开展“四乱”排查593次,未新增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三方联合宣传5次,暗访巡查40次,发现问题15个,其中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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