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强省会”行动的关键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持续助推息烽县法治建设,推动我县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逐步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以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更高质量的发展。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履行推动法制建设职责,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息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依据民法典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推动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四)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省级、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及时组织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
(五)实施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落细落实,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加大竞争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压实起草部门法制审核责任。有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依托贵州省司法云平台,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三、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七)强化决策程序实施。严格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风险评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八)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本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广泛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按照《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法律知识能力提升培训班。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及行政败诉案件“一案一整改”机制。
(十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制定执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完善依法预防处置工作机制。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突发事件,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十四)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能力。提升应急抢险队伍专业能力。认真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十五)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和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十六)加强人民调解。鼓励支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
(十七)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升经复议后案件的胜诉率。将调解、和解方式作为处理复议案件、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
(十八)建立并推动“两降一保”制度机制落实。加强对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以及行政机关败诉率的调度和研判。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并主动发声。
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九)发挥司法监督作用。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确保按期办复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十)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进一步畅通、拓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互动交流渠道,提升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的权威性、实用性、时效性,提高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效能。依法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扎实有序开展供水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二十一)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落实《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拓宽政府数据公开渠道,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优先有序开放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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