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息烽县水务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等五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息烽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息烽县水务管理局联系(地址: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厦19楼 ,邮编:551100 ,电话:87721424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抓好我局决策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深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我局2019年政府门户网公开情况统计:工作动态信息124条;重点领域信息:权责清单和清单调整情况14条、工程招投标信息5条、水利施工信息6条、竣工信息6条、环境监测信息12条、批准结果55条、政协委员建议答复34条、监管信息48条、污水处理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或县政府转办依申请公开处理答复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主动公布局内部机构、人事管理任免情况、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二是每月主动公开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情况情况、污水处理情况等,三是将我局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开;四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水务工程施工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水务领域重要信息。
(四)监督保障。为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工作目标考核任务中,确保工作能顺利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2019年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两次,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主动、积极公开政务意识,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并制定了《息烽县水务管理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息烽县水务管理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息烽县水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核备案制度》,以制度为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30 |
3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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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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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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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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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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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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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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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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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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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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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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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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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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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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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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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部门不够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认知,不够主动,二是管理站、建设站、河长办、养龙司水务建设服务中心报送及采用信息较少,信息质量不高,水利工程施工信息较少等。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县水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任务责任清单,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任人每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数量、质量达标;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要求各站室、水务中心按照各自政务公开责任,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重点信息发布主动及时,特别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及时更新充实;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审核。在发布信息时,认真编写、校对,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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