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相关单位:
《息烽县2022年农贸(集贸)市场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息烽县2022年农贸(集贸)市场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息烽县商务局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5日
息烽县2022年农贸(集贸)市场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动农贸(集贸)市场文明城市短板弱项综合整治提升,根据《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2年农贸(集贸)市场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创文指挥部关于印发息烽县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息“创文”指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县级统筹、属地主责。结合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测评要求,县级负责统筹方案拟定,建立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强化督导检查考核,统筹推进工作落实;永阳街道办、乡(镇)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创文巩文迎检工作,制定综合整治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内农贸市场落实好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标准、精准整治。对标对表《息烽县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实地考察工作手册》《息烽县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实现精准整治,精细化提升。
(三)条块结合、压实责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有机结合,对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覆盖,形成县直部门、属地政府、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农贸(集贸)市场短板弱项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聚焦农贸(集贸)市场创文巩文的痛点难点,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日常巡检效率,形成农贸(集贸)市场文明城市迎检测评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紧盯薄弱环节,抓整改、促提升、推进建立健全创文巩文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确保息烽县2022年农贸(集贸)市场顺利通过文明城市实地迎检测评。
三、整治范围
依据中央文明办关于今年对农贸(集贸)市场创文迎检测评方式转变以及市、县创文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整治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贸市场。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零售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
(二)集贸市场。无市场开办者、完全自发形成的市场或有相应的市场开办管理者,但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交易场所。
(三)整治重点。对标《息烽县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实地考察工作手册》测评标准抓整治提升,结合上级要求,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卫生保洁不到位,污水横流,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
2.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3.违规售卖活禽;
4.无证无照经营、证照过期及未亮证亮照经营;
5.未落实蔬菜检测制度,未上墙公示索证索票制度;
6.市场周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
7.柜台、摊位摆放不整齐出摊经营,熟食摊区“三防”设施使用不到位等问题;
8.未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
9.其它不符合创文或规范管理要求的情形。
四、组织机构
为有序推进2022年农贸(集贸)市场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成立息烽县农贸(集贸)市场创文综合整治指挥部:
指 挥 长:刘 浩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罗德彪 县城乡三变改革服务中心主任
陈舟游 县商务局局长
杨明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甘立朝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吴 畏 县商务局副局长
姜立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舒均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曾永莉 县畜牧中心主任
罗华敏 县工信局副局长
袁 萍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永阳街道办、各乡(镇)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牵头负责。永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责任部门由属地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一)市场改造提升及氛围营造组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永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市场建设及改造提升计划拟定,督促指导属地及市场管理方按计划实施;负责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市场内的氛围营造工作,确保市场氛围营造到位;负责结合部门职责开展综合整治的督导检查。
(二)市场秩序整治组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永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市场秩序监管,督促市场管理方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市场内的交易、餐饮服务、市场的计量和明码标价以及不正当价格等行为进行监管;对市场内涉及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进行监督检测;负责结合部门职责开展综合整治的督导检查。
(三)市场环境整治组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永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未依法履行市场内卫生清扫保洁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行为;负责结合部门职责开展综合整治的督导检查。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部门职责负责做好有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未禁止销售活禽区域内的农贸市场“三分离”设施的市场开办方或者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指导,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限完善活禽宰杀“三分离”;县工信局负责农贸市场及周边“蜘蛛网”问题的整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交警大队负责抓好市场周边机动车道路无乱停车现象,无违章停车(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抓好市场周边主要河流沟渠无黑臭水体;县住建局负责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设施建设,对农贸市场设施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永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农贸(集贸)市场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整治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抓好自发形成及无管理主体的市场规范整治和取缔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攻坚阶段(即日起—8月15日)。按照《息烽县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县直部门牵头、属地综合整治和县级专项督查的方式,对全县农贸(集贸)市场开展全覆盖整治督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并及时交办限时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达标。
(二)巩固阶段(创文测评结束—2022年12月31日)。通过攻坚解决一批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农贸(集贸)市场短板弱项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由各级各部门明确专门人员定期对整改后的问题进行巡查、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再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调度。息烽县农贸(集贸)市场短板弱项整治提升工作攻坚阶段实行“周调度”及“周通报”制度,在县创文指挥部统一调度下,三个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就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形成每周情况通报,报县创文指挥部;创文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后实行不定期调度,由县农贸市场短板弱项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择机开展调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息烽县农贸(集贸)市场短板弱项整治提升工作攻坚期间,比照市级层面做法,由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1个市场1个人员”的要求,分别安排1名属地人员下沉负责农贸(集贸)市场短板弱项整治工作,相关人员信息与市场管理方人员全部在农贸(集贸)市场监管人员信息公示栏上公示。永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要针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落实分类处理措施,强化规范管理,无法规范管理的坚决取缔。
(三)强化巡查督查。商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分别负责农贸(集贸)市场短板弱项整治的巡查督导,相关问题按照“提示函、督查令、整改令”的形式,下发相关部门和永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并督促做好跟踪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提请有关部门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就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反馈至属地跟踪问题整改,按要求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至县创文指挥部。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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