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属相关科室:
现将《息烽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4月2日
息烽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营养健康服务为重点,推动食品安全和营养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依法履职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1.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市级下达202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环境实际,制定202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在按时高质量完成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按照市级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和科普宣传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好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工作。(牵头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2.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及评估。县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议,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并及时通报会商,将风险监测情况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年度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建立定期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机制,提升风险隐患识别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县疾控中心)
3.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预警。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县域公立医疗机构配合,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工作,规范处置食源性疾病病例,发现重大食源性疾病隐患及时逐级上报,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要求推进医疗机构HIS系统与国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系统直联直报应用,全面提升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发现、报告、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二、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4.按时完成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根据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组织力量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牵头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三、加强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5.强化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持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本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督促,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达标。(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四、扎实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
6.持续开展临床营养科建设。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修订版)〉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持续推动临床营养科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医疗膳食服务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县中医医院建成临床营养科。(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7.推进营养健康场所建设。持续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县人民医院建成营养健康食堂;持续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优先在获得健康学校命名的学校中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确保20%的健康学校达到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医疗单位)
8.推进营养指导员队伍建设。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开展营养指导员能力提升培训。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营养指导员实践应用激励约束措施,年底实现至少有50%的营养健康场所配备营养指导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规范服务内容、提高专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医疗单位)
9.实施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不断提升不同人群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牵头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10.探索营养工作改革创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医院—社区—家庭(HCH)连续营养管理模式,推动医疗机构、营养专业技术机构与社区合作建立食养工作站;谋划推动营养健康社区、营养健康乡村、营养健康街道和营养健康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五、依法依规开展保健用品监管
11.加强保健用品监管。加强保健用品现场检查抽检的力度,强化监管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保健用品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持续巩固医农结合工作成果
12.深化助力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持续开展医农结合工作,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工作亮点,持续推动消费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七、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
13.加强科普宣传实效。充分调动专家力量,结合地方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依托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常态化。(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14.提升科普宣传质量。充分利用二十四节气等时间节点发布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文章,利用节假日、季节交替等重点时节,针对重点人群发布预防食源性疾病科普宣传文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炼宣传亮点,促进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品质化、品牌化。(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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