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息烽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11 字体:[]

为全面推进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根据县政协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商定,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对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经政协息烽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现将视察报告予以印发。

政协息烽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息烽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视察报告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如何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应依法治国需要,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尊法、知法、守法、用法”新型公民,让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入脑入心,是“七五”普法的根本目标。也是“七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普法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为全面推进我县“七五”普法工作,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商定,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对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从2018年5月29日至6月5日,视察组在任正刚副主席的带领下,通过走访相关乡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县司法局、永靖镇、小寨坝镇、养龙司镇等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情况汇报,召开了有政协委员和部分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就前一阶段我县“七五”普法及今后普法工作进行了座谈协商,视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特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

2016年成立了息烽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普法工作开展,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定岗定责定人具体负责全县普法工作开展;建立了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普法工作汇报制度、普法工作调研督促制度等机制制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动员会,印发了《息烽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对我县今后五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资金拨付到位。县财政按每年16万元的标准,及时将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拨付到位,并根据普法工作开展需要逐步提高。

(二)创建普法平台,壮大普法队伍

“七五”普法以来,通过“八大平台”助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两年来,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载体,普法平台不断优化。建立了全县法制工作联系平台;建立了息烽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和化解机制,设立了县、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正常运行;依托县委党校、道德讲堂、讲习所、村(居)法律顾问室等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通了“息烽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息烽“半边天”普法微平台,法治宣传平台逐步优化。“五支力量”助推法治宣传取得实效。两年来,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普法队伍不断壮大。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学校老师选拔法律服务人才,调整充实了普法讲师团队伍;全县50余名法制副校长定期进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100场法治巡回宣讲活动;全县44个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均聘请了专兼职法律顾问,82名村(居)法律顾问入驻全县177个村(居)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1276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带动、辐射作用。法治宣传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三)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

压实社会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专题学法每年1次以上;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每年至少1次以上;坚持宪法宣誓制度,2年来共有 71 名新任命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在县人大一楼会议室进行宪法宣誓;县普法办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2017年7月,全县500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3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200多名)和省属、市属驻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加了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并对考试成绩列入了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明确主体责任,拟定普法清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纵深开展。印发实施了《息烽县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全县15家党群部门、37家行政部门和13家省市驻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明确了重点学习和宣传内容,为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开展内部普法和社会面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如县人民法院以典型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例及法官解析编成简报,发送到各单位,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2016年来,县委党校开设乡科级主体培训班4期,共对全县累计10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法治理论培训;抓执法主体培训。坚持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共举办专题培训班7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4场,共培训全县机关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1200人次。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法治创建成果丰硕,阵地建设特色各异。完成了养龙司堡子村、永靖镇永红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巩固提升;申报创建成功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建成达标县级民主法治村128个,利用街道、施工围墙、公园、长廊、桥梁等有利地形,投入200余万元因地制宜打造了消防一条街、青少年教育基地、“双拥模范广场”“人口计生广场”“半边天”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法治公园、法治街道、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等一大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特色各异的宣传阵地,深受群众喜爱;形式创新重点突出。充分发掘乡风民俗文化底蕴,根据宣传的需要,大胆探索,积极进行法治宣传形式创新。“夜间板凳会”“法治夜校”“苗歌唱法”“灯谜竞猜”“法治春联”“村规民约顺口溜”“菜单普法”等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普法形式让人耳目一新,入脑入心。文化创作实现突破。结合工作实际,编排了一批具有教育意义的法治文化作品,其中,法治小品《夜间板凳会》参加省级大赛角逐,最终获得原创法治文化作品优秀奖,为塑造我县法治文化品牌、实现我县法治文化宣传作品“零”突破奠定了基础。通过不懈努力,2017年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正在进行最后评估阶段。

(四)强化监督指导,细化考评办法。监督视察到位。县人大、县政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视察、调研工作。计划2018年县人大、县政协将组织代表和委员对“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2016年来,县人大代表提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议案2个、县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个,均落实并进行了回复。指导协调到位。“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普法办积极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功组织开展了3.15、6.26、12.4等重要节点的大型集中宣传活12次,指导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8次,指导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次。完成了2016年度、2017年度普法工作的半年督促检查和年终考核验收工作。督促整改到位。县督办督查局将“七五”普法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之一,会同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法宣办开展专项督查2次,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和部门,责令限时整改,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考核评价到位。按照《息烽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终考核标准》,完成了2016年度、2017年度普法工作目标考核。

二、取得的效果及总体评价

通过近三年的工作,在“六五”普法的基础上,我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各种行政执法、司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和有效运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逐渐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息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体现在:

(一)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权责关系进一步明晰,实现了党的领导与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各种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得到有效坚持和实施,调查研究、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工作中得到有效坚持和遵守;决策失误、违法行政现象普遍减少,有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便民、高效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政务公开,集中审批权、一站式服务、放管服等制度的建立,行政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社会的广泛监督、违法执法行为明显减少,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二)普法合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普法格局逐步形式。2016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镇、村(居)开展普法活动200余次,县普法机关协调、指导开展集中普法活动36次,内部学法和社会面普法工作已成常态。

(三)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信访不信法的局面得到逐步改善。2016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1004件,2017年调解796件,纠纷量逐年减少。随着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2016年来,全县上访案件总数逐步减少,以往信访不信法的不良局面得到逐步改善。  

(四)法律服务需求激增,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正在逐步形成。2016年以来,法院审理各类案件5335件,结案5216件;各村(居)法律顾问接受群众咨询10348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82条;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援助案件664件,提供法律咨询2614人次,公证机关办理公证1094件。

(五)执法队伍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制度,全县44个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8000人,通过考核,共办理行政执法证700件。

(六)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2016年以来,群众安全感经省测评为99.21%,位居全省第四位,全市第一,实现了命案“零”发案和街面两抢案件“零”发生,2017年全县刑事案件同比下降,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存在的问题

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结合我县普法工作的情况,认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树立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信仰的目标的距离还很大。

长远来看,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县的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信仰,把法律、法规传授给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使国家机关、干部、公民自觉运用法律、遵守法律,懂得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目前来看公民自觉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没有到有效树立。影响公民自觉信法、用法的原因还很多。如通过具体的司法、执法活动来以案析法,以案说法,用具体的法律法规案例配合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还不够,法律服务也缺乏主动性,使群众把学法当作一种负担,加之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个别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显失公平的执法、司法现象还存在,对于人民群众要求保障合法利益时,不是依法支持,主动引导,而是消极回避,甚至设置障碍,使群众对法律救济失去了信任,严重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导致一般民事、经济权益纠纷找政府缠访或者越级上访;个别部门和领导也不善于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存在对公平正义的片面认识,处理问题没有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带有盲目和随意性,使一些超出法律底线和标准的无理要求也通过上访、缠访得以满足,从眼前来看使缠诉的公民息诉了,但从长远来看实质是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没有得到很好地统一。

(二)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按照“七五”普法规划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 要求,这是对以往普法责任的一个新的转变。然而个别部门和乡镇对“七五”普法工作的这一新要求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认为普法还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的事,没有把普法工作摆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位置。对本单位、本部门和本乡镇的普法工作缺乏安排和扎实有效的措施,没有把执法和普法很好地结合起来,很多行政执法部门以案释法的工作开展得很不够。

(三)指导力度不够、考核监督机制还不建全

2016年以来,虽然我县制订了普法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纳入目标考核,明确了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在普法工作中的责任,但对各部门确保工作责任内容落实到位的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些乡镇、部门普法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统筹协调指导不够,工作参差不齐

工作配合上“一家忙”,县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及司法局虽然也在积极探索一些有效的工作机制,但局限于通过自身力量开展,没有在全县各成员单位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仍比较严重。多数乡镇仍然把普法工作任务仍然看成是司法所一家的事,没有作统筹安排。在视察中发现一些乡镇的工作档案不规范、不统一;普与治、学与用结合不够好,科学性不够、方式不多。特别是针对一些具体执法部门,就如何在执法中与宣传法律同步,如何以案释法缺乏指导,此项工作开展得还很不到位。

(五)人力财力投入不足

县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但只增加了一名人员都是与依法治县办公室一起办公,司法局本身业务也较繁重,所以专职抓普法工作的力量有限;县级“七五”普法经费是按“六五”普法每年16万元预算的,随着普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普法形式、内容和载体创新的不断深入,普法经费投入的比例越来越大,显然原来的经费投入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新增长需求。有的乡镇对普法经费没有纳入预算,投入不足。

这些问题,既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

六、工作建议

(一)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以树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为根本

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是全社会发自内心的认同法律、信懒法律、遵守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不会凭空而来,是需要在法治实践中培育,是要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实践积累形成。只有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律能真正有效实施,信仰法律能实实在在地给群众带来好处,群众才会自觉地学法、用法和守法。对此,我县的普法及依法治县工作还要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一要以“普治并举,整体推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的工作思路来指导普法工作;二要将普法工作与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社会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和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与提高全社会依法管理、尊法、守法、自觉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结合起来;三要着力抓好科学制定规划,“七五”普法有七大工作任务,普法范围是一切有接受教育的公民,重点是机关干部和青少年。因此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要围绕七大任务普法范围和重点,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需求科学制定普法教育规划、科学设置内容;要科学设置普法方式,要力克一些不必要的形式上的方式,多采用一些体现法律运用效果的方法,提高全社会对法律遵守和运用的感知性,从而有效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全社会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的进一步树立。

(二)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一是强化工作研究。县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要组织对全县的普法基础性工作作一次全面检查,就当前“七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针对考核验收指标进行查缺补漏,同时建议县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当前的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和今后的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确保中期评估验收和后期的普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县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普法工作的抓总协调单位,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七大任务、普法重点及工作要求作好各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好工作目标、具体任务,设计好时间表、路线图。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要根据“七五”普法规划 “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新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形成“责权明确、相互配合、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普法格局。克服当前单靠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 “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手段。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使考核指标不但具有督促性而且具有指导性,使被考核单位从指标中能找到具体要做的工作,如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要将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审查、备案制度及合法情况;具体执法行为中的行政执法申诉、诉讼、上访率;执法管辖范围内的违法情况评价;行政许可范围内依法办事、超时违限情况评价等等作为考核指标。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县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及各乡(镇、社区)普法办公室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普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要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普法工作具体任务作好安排,对普法、学法工作档案统一标准。并广泛收集普法所需的素材,尤其是以案释法方面的素材,制作成音像媒体,提供给相应的执法部门。要强化检查考核,县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和县督办督查局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整改到位,确保基础工作扎实。

(三)继续创新“七五”普法的方式

一是将普法工作与矛盾纠纷调处相结合。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在矛盾集中的地方、在群众集中上访的部门建议成立调解委员会的分支机构或派出调解人员,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要将调解的职能与司法职能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司法确认,终止息诉工作;各级政府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和人员要主动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热点、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等法律服务工作,当前要重点服务于我县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改造、精准扶贫等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关注社会热点、捕捉矛盾焦点,将理顺法律关系、维护正常秩序、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普法和法律服务的重点。通过主动的法律服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让群众在信仰法律中得到实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是普法与司法、执法相结合。公、检、法及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具体的司法、执法活动中,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寓于司法、执法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处罚、民事裁决、行政处罚的教育作用。通过公正司法活动,引导公民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争讼,提高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通过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公民的行为,提高公民守法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是普法与道德、文明教育相结合。在普法工作中,县普法办要统筹协调县文明办、妇联、团委、学校、行政执法部门将普法与家庭道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将道德的尊崇、公允良序的维护、崇尚文明与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秩序有机结合起来,寻找身边事例、利用好的载体进行现实教育。近期特别要把普法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针对农村中有意将老人、残疾人剥离出来,放弃自己的瞻仰、扶养义务的家庭。

四是要充分利用好大数据等平台。要整合多种宣传教育平台和资源。如道德讲堂、农民讲习所、单位简报等多种平台,宣传法律、解析案例。县及各乡镇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根据各乡镇的情况和各执法部门的普法内容安排好普法课程、指定主讲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轮流带着本部门的执法、司法案例和执法、司法实践有针对性的讲习法律知识;要充分利用好我县现有的大数据普法宣传教育平台,大数据平台不要求数量多,而是要内容丰富、方式灵活。建议在法律宣传平台上设立法律资料库、案例库,并经常更新充实实用的法律资料、案例、可供查阅和下载,使普法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案例资料为各部门、学校及社会共享、共用,也成为社会法律援助的平台。

(五)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

一是要整合全县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为主体的法治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的普法志愿者队伍。二是各乡镇、行政执法单位要明确领导专职分管、专人负职普法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督促与指导,定期反馈工作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随着普法工作量增加,全县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及时增加普法宣传教育必须的经费,确保普法顺利有效开展。

息烽县政协“七五”普法工作视察组

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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