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毒产品监督执法工作,督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监督发〔2014〕40号)文件第七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按照《贵州省2022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黔卫计监督发〔2022〕号)和《贵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息检行公建〔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坚守“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工作使命,强化职责范围内的消毒产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深化消毒产品生产和抗抑菌制剂销售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消毒产品卫生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障辖区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消毒产品卫生执法水平。确保完成以下工作目标:在2022年12月底前,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三、重点监督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培训。2022年至少开展一次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普及消毒产品监督巡查业务知识。在息烽消毒产品工作群发布消毒产品有关知识每年不少于4期。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上门开展消毒产品法律法规宣传每年不少于1次。
(二)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监督发〔2014〕40号)文件第十条的规定,依法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前做好行政执法准备(检查表、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等),检查内容依照《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节的有关规定,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三)完成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年度抽检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抽检要求,待省局抽检计划下达后依法落实抽检任务。
(四)完成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抽查工作。按照《贵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落实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安排》和《息烽县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4月份完成25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抽查工作,5-12月每月至少随机抽查3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批备案程序。大队综合科要按照《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二条、《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规定,按照程序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备案,并公示。
(二)规范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水平。开展消毒产品执法检查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消毒产品卫生执法要求,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监管执法结束后,落实专人整理归档备查,努力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督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三)倡导服务执法,提高执法成效。大队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调研,努力帮助基层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执法人员要积极开展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其消毒卫生法治意识;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做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公平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内部督查,落实廉洁执法,建设廉洁执法机构。大队职业卫生执法科要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透明办案、做到廉洁自律。大队综合科要依法开展消毒产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审查,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行使职权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查及培训考核。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务实节俭的作风和热爱事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树立起消毒产品卫生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本方案经大队合法性审查。
附件:息烽县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息烽县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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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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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顺江纸业有限公司 |
息烽县流长镇茶园村青杠坡组 |
杨秀英 |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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