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明确息烽县旅游景区防汛“三个责任人”和包保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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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息烽县各旅游景区防汛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息烽旅游实际,经研究决定,特明确全县旅游景区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对相应包保责任予以明确。各包保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汛期“五落实一问责”制度(五落实:落实值班地点、值班经费、通讯设施、两名以上值守人员、应急预案;一问责:对未落实“五落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务必做到组织到位、指挥有力、职责明确、科学调度、防范措施到位,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确保2022年全县旅游景区安全度汛。对因玩忽职守、履职不力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 息烽县2022年旅游景区防汛“三个责任人”

序号

景区名称

防汛行政责任人

景区责任人

巡检责任人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1

贵州省总工会息烽温泉疗养院

王云川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878666***0

周 莲

院 长

1818530***7

饶双

旅游科负责人

1598500***4

2

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

张伟娟

局党组成员、馆长

1366822***8

刘厚涛

副馆长

1398407***5

吴吉碧

纪念馆安全科负责人

1898484***9

3

贵州南山驿站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卿 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31227***8

李 靖

总经理

1819855***7

吴绍钰

旅游科工作人员

1558528***5

附件2 息烽县2022年旅游景区包保责任

一、责任目标:

确保所包旅游景区安全度汛

二、责任内容:

(一)汛期来临前,包保责任领导应督促责任人安排做好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防患于未然。若旅游景区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属地政府主要领导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二)当暴雨来临(汛情发生时),包保“三个责任人”应严格履职,及时组织人员按要求巡逻,准确掌握汛情,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以便及时掌握信息,逐级上报。

(三)相关责任人若未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致使水库险情发生,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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