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落实“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2-04-20 字体:[]

根据《中共息烽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息烽县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息法委发〔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落实方案精神。2021年,结合我局实际,推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即“两降一升”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进“两降一升”对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召开专项会议安排“两降一升”工作,专题学习“两降一升”的重要意义。推进“两降一升”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两降一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两降一升”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是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经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依法判定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情形的法定方式。行政机关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司法监督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三)为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两降一升”是着力解决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两降一升” 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两降一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作决策、办事情要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发生,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作出行政决策,切实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存在问题的,不得作出决策。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照行政执法权限和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息烽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五)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出庭应诉。对于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出庭应诉,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做到“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必须达到100%,不得以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出庭应诉代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依法出庭应诉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两降一升”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推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即“两降一升”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制度规范、执法严明、依法行政,切实落实好执法三制度,行政应诉保证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息烽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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