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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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新形势下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县防灾减灾救灾办制定了《息烽县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烽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息烽县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结合《贵州省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贵阳贵安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精神,强化和规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减轻灾害风险和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维护全县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体系机制,落实防治责任

(一)完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健全优化息烽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防减救灾委)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县防减救灾委在自然灾害领域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定期研究解决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强化完善县防灾减灾救灾委与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指挥部之间工作协同,完善工作规程,衔接好“防”“抗”“救”的责任链条,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二)压紧压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一是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实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制,县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分工。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各乡镇(街道)应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负责自然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各村(居)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健全落实“县-乡-村”三级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严格确保工作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把责任链条落到“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三是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指挥部要牵头组织各自灾种、领域的灾害预防和治理,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和早期处置,做到源头管控、关口前移、灭早灭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

二、强化监测预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将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医院、居民区、建筑工地、河道、尾矿库、渣料场、车站、城市交通、生命线工程、大型超市、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存在的各类灾害隐患,建立长效的隐患台账管理机制,严格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完善公共设施和城市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二)切实强化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认真落实《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完善气象灾害联合会商研判机制,落实响应措施,强化联动协作。重点做好大风、暴雨、雷电、冰雹、低温凝冻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灾害风险提示、防范应对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做好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常态化普查工作,持续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根据不同自然灾害特征规律和潜在威胁程度,建立山洪灾害危险点、地质灾害危险点、风险斜坡、城区易积水点、森林火灾高发区等风险清单台账,落实防控措施。结合《贵阳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包保责任制”“双监测员”责任和部门责任,抓好“人防+技防”双监测体系构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等工作。

三、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按照《贵阳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2025-2030)》,对我县工程治理难度大、治理经费高,难以彻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避险搬迁。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按要求完成全国应急避难场所辅助调度系统数据更新审核工作,突出抓好2025年度息烽县第一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巩固提升项目。

四、全面强化自然灾害应急准备

(一)加强预案体系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自然灾

灾害应急预案。县级专项指挥机构要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县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推进以实战为导向的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乡镇(街道)根据灾害情况,每年定期或者在灾害高发期来临前组织重点村(居)有关人员参加自然灾害应对实战演练。

(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持续推进辖区内消防救援队、专业救援队、社会救援队、基层救援队应急队伍装备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各类灾害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技术能力。

(三)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按照《贵州省省级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结合息烽实际,落实应急物资分级储备主体责任,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加强储备物资日常管理,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依托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全县救灾物资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救灾物资信息共享、调拨使用和应急保障效率,提升救援、救灾物资管理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四)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充分发挥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出资、分级负责、保本微利”原则,建立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制度,增强灾害救助能力,加快构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自然灾害救助格局。

(五)加强防灾减灾宣教引导。加强《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宣贯,支持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推动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全国消防宣传日”“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各项活动,创新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

五、强化灾情应对,规范灾后救援救助

(一)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一是严临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送规定,确保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二是要坚持全灾种报灾的原则,统筹协调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等各部门力量,整合农作物、农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家庭财产等各方面灾情,并及时上报。三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抓好“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基层灾情核查和损失评估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高效应对处置灾情险情。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向风险点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出现灾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达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要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指导相关区域、部门及相关资源,全力开展抢险救灾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遇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时,立即采取“停工、停业、停运、停课”等临时管控措施。强化与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建立协调联运机制,确保增援救援力量和装备能快速投送。

(三)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整合灾后民房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等资源,按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及时组织抢修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保证灾区的供电、通信、交通、供水正常,积极做好农业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指导,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扎实开展“全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管理系统”应用推广工作,建立完善倒房台账,及时拨付上级资金支持因灾毁损住房恢复重建。

(四)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做好冬春救助、政策性农房摸底调查工作,做好因灾倒损民房、农作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家庭财产等各方面灾情审核和上报。二是将救灾救助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积极落实灾害救助基本公共服务各项政策措施,抓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性农房保险理赔等受灾人员救助服务,规范发放救助资金物资。三是强化部门救助帮扶政策衔接,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严防因灾返贫致贫。做好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饮用水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维护灾后无大疫。

附件:1.息烽县2025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2.息烽县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3.息烽县2025年抗震救灾工作要点

附件1

息烽县2025年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火灾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目标任务,现将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提示如下:

一、落实防灭火责任

(一)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职责;要建立森林火灾防控责任体系,依托林长制,制定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到岗到人;要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配备专(兼)职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域;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建设需要。

(二)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应急、自然资源(林业)、公安、发展改革、文旅、民政、气象、消防、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结合《息烽县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三)强化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明确巡山护林职责,及时进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森林火情(灾)案件。

(四)强化落实巡护人员监护责任。巡逻人员应主动担当,恪尽职守,积极宣传并贯彻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巡护巡查,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按要求及时报告火情信息。参与灭火行动,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森林火情(灾)案件,协助制定森林防火的村规民约。

二、完善工作机制

(五)优化健全会商预警机制。聚焦高火险期、法定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各地各部门要靠前一步,做好会商研判和预防预警。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月(周)阶段森林火险预测,并每日发布次日森林火险气象预报信息。全县30%以上乡镇(街道)出现3级以上森林火险等级时,自然资源、应急、气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及时开展会商,发布预警信息;森林火险预警涉及的乡镇(街道),要落实对应等级的预警响应措施,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因险设防、因险施策。

(六)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一是强化联防联控。毗邻乡镇(街道)要签订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协议;强化县与县、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村(居)与村(居)、卡点与卡点之间的联防联控,建立完善跨区联防联控机制,主动作为处置跨区森林火情;护林员携带灭火工具巡护,不论界限,见火就报,并协同村(居)开展先期处置;林区电力、铁路、通讯、油(气)等经营单位要主动和属地政府建立制定联合巡护制度,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和舆情管控。应急、林业、公安、消防、网信等部门要建立火警(火灾)险情处置、信息报送(发布)、网络舆情管理等联动机制,杜绝火情(火灾)信息未经沟通、协商,直接上报或在网络上发布,及时处置森林火警(火灾)舆情,坚决防范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发酵产生不良影响。

(七)严格规范信息报送机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在确保扑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事发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科学扑救,及时汇总森林火情(火灾)相关信息,结合《息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息烽县森林防灭火信息核实报送流程图〉的通知》(息森防指〔2024〕2号)报送规程,并立即报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初步核实为森林火灾或有人员伤亡的,立即报告县级党委、政府、县防减救灾办和林业部门;县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或其他渠道接收到的森林火情信息(包括卫星监测热点),须第一时间反馈林业部门调度核实,林业部门在40分钟内将核实情况(如为森林火情或火灾,应标明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等情况,并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反馈县防减救灾办,县防减救灾办和林业部门研判后及时(1小时内)将火情(火灾)信息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火情(火灾)信息必须核对核实,详细准确,严禁火情(火灾)报告口径不一,多头乱报情况发生。

三、强化火源管控

(八)盯紧重点区域管控。林区、涉林危化品储存区、涉林油库区、涉林炸药库、自然保护区、林区景区、主要墓地、林区集中坟场、重要设施区域、林农交界处、林中村落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控制焚烧秸秆、烧香烧纸、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增强巡查和巡逻力量,实施常态化的巡逻巡查措施。

(九)盯紧重点时段管控。高森林火险天气(3级及以上)、清明节、五一、春节等节假日和国家、地方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乡镇(街道)要切实将火源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控制违规用火行为;林业、乡镇(街道)要综合利用视频监控点、瞭望塔、无人机等方式开展巡林,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高森林火险天气(3级及以上)县级林长单位安排人员到乡(镇)蹲点设卡、巡林护林,县乡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乡、村两级队伍带装巡逻,护林员每天巡林不少于6小时。

(十)盯紧重点人群监管。对有烧荒烧灰、上山放牧生火习惯的重点风险人员,林区智力障碍者、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密管理;对进入林区、涉林景区的游客实行登记和检查制度,明确告知并提醒游客禁止在野外吸烟、进行野炊和烧烤等活动。

四、做好排查管控

(十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台账制+清单制+销号制”,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治理销号。一是排查林区及其林田交错地带的农作物秸秆存量及时引导消除,严防焚烧秸秆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二是排查清理林场、自然保护区、交通干道和林区道路沿线、公墓、坟场、景点景区、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学校等重点场所周边林下可燃物;三是排查清理林区输配电、通信、加油站、油气管线等设施周边可燃物,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十二)强化野外违规用火整治。严格按照治安管理、森林防火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查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等行为,严惩野外违规用火当事人,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该罚款必须罚款,该警示教育的必须警示教育。

五、规范审批管理

(十三)规范农事用火管理。按照“三烧三不烧”管理要求(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在非高森林火险期,各乡(镇、街道)要科学设置烧除区域,严格落实监烧管理,计划烧除可燃物,对林农交错区、林地边缘100米范围耕地内及林区道路两旁的可燃物实施“计划烧除”,缓解农事用火与森林防火工作矛盾。

(十四)加强用火报备审批。严格管理进山入林的生产作业单位,确需用火的施工作业,必须向属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后,落实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灭火工具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及以上,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六、提升应急能力

(十五)强化应急值班值守。高森林火险期,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做好森林火警处置和卫星热点核查反馈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要保持24小时备战状态。

(十六)夯实基层能力建设。县自然资源局要配强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乡镇(街道)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半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村级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巡逻队,并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县自然资源局要组织对县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半专业(应急)队伍、森林扑火指挥员、村(组)干部、护林员,分别在3月底前、10月底前各完成1次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

(十七)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完善息烽县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管理,做好林火远程视频监测系统和林区应急道路建设等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申报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七、筑牢人民防线

(十八)建立宣传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丰富宣传教育手段,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电视、微信、微视频、标语、横幅等形式开展森林禁火宣传;采取增设标牌、张贴标语、发放资料、推送短信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防灭火知识和紧急避险常识;持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绿色、文明祭祀,降低火灾风险。大力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十九)盯紧卡点值守。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森防卡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紧盯山头、地头、坟头,看好村口、路口、卡口,在重点林区、坟区卡点增加人员蹲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卡点作用,按照“六步工作法”检查进山车辆、人员,做好检查登记和防火宣传,坚决防止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前置必要的灭火物资,建立卡点联动机制,确保发生火情,迅速处置。

(二十)守住扑火安全底线。森林火灾发生后,属地乡镇要快速调度队伍、物资参与扑救,第一时间疏散受威胁群众,保护周边重要设施;明火扑灭后,要做好余火清理和值守工作,严防余火复燃造成次生灾害;火情(火灾)扑救要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当森林火情难以控制或力量不足时,受灾乡镇(街道)要及时向县专业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请求支援,严禁动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扑火作业。

八、严格督查检查

(二十一)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应急、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文旅、民政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分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在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开展1次。在气象预测森林火险3级及以上时,检查组要立即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森林火灾形势严峻、火情高发的地区,要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附件2

息烽县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防汛抗旱准备

1.健全指挥机制。结合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实际,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明确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职责,健全完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调度指挥、联合值守、协同处置、直达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指挥体系,确保防汛关键时刻,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明确相应的指挥长坐镇指挥与现场指挥协同高效处置,对领导干部在前方后方、点上面上的行动进行统一安排,防止领导扎堆、通讯不畅、信息不灵、处置不当等问题。落实地区联合防汛责任制,县水务部门、西山镇、小寨坝镇等与鱼简河水库管理单位、小桥河水库等小(1)型水库管理单位与涉及的属地政府、其他部门直管的行业领域需属地政府配合的,均要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责任人,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落实各项责任。严格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党员干部包户,落实地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危险点“三个负责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级包保”及“双监测员”、城市易积水点、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责任人及职责,逐一明确风险隐患点位的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等各个环节责任,在媒体、公示牌等公示并保持动态更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汛前,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山塘、内涝点(易积水点)、尾矿库(坝)、建筑施工、深基坑、高边坡、非煤矿山、煤矿、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旅游景区、学校、油气管道、危化企业、桥涵、隧洞、下沉式立交桥、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水上交通等重要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治理措施。开展对各类防洪排涝工程、监测站点、设施设备等的全面检查保养和运行维护,加快水毁工程、病险工程、管网改造、在建涉水工程、防洪补短板工程等建设进度,常态化开展河库清理,保证各类工程、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4.修订应急预案方案。结合《息烽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方案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方案,不同层级预案内容各有侧重、有效衔接,基层预案力求简明实用,突出临灾预警和转移避险,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坚持以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重点地区短临预报和预警速报,将可能致灾的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完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形成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在建涉水施工项目要制定度汛方案,落实转移避险措施。原则上,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应由水库行政责任人所在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水务部门技术审核的基础上批准。

5.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整合在职干部、专职消防救援队、民兵等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各村(社区)整合村组干部、驻村队伍、青壮年等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灾情发生第一时间能够先期处置。要立足于极端情况下(断路、断电、断网等)可能出现的重特大灾险情,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有机结合方式,重点围绕城市防水排涝、工程抢险、水域救援、防旱抗旱、救灾安置等足额储备抢险装备和应急物资,规范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保障,定期清理调试物资装备,坚决防止物资装备发霉变质等情况,确保第一时间拉得出、用得上。

6.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暴雨洪涝等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各级责任人和应急队伍要加强应急预案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灾害情景,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真模拟应急指挥、队伍集结、人员转移、物资保障、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等实战化场景,磨合机制、完善措施、锻炼队伍,提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特别是灾害来临时基层一线干部群众避险转移和先期处置的能力。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加强联动,必须针对所有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镇)内涝点(易积水点)等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应急演练。

(二)全力防范化解突出灾害风险

7.抓好地质和山洪灾害防御。各乡镇(街道)及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确保地质和山洪灾害防御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转移有路线、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易发区、风险斜坡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做好人员转移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分析研判,提前组织可能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8.抓好城市(镇)排水防涝。各乡镇(街道)及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牵头完善城市(镇)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排查疏通排水管网,做好城市(镇)道路、桥隧、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重点易涝部位的排水防涝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做好城市(镇)涝水外排和局部涝水突击抢排工作。

9.抓好江河湖库安全度汛。各乡镇(街道)及水务等部门坚持日常防治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持续推进中小水库编制溃坝风险图,逐一落实转移避险方案。加强泄洪预警管理,遇泄洪或强降雨天气,禁止涉水活动。汛期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排险、早处置。

10.抓好汛期野外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汛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野外施工的公路、水利、水电、建筑等项目建设单位和山丘区农家乐、民宿(含避暑民房)等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巡查防守、预警信息接收、预警叫应落实、转移避险等灾害防范工作。

11.抓好旱灾防范应对。县气象、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密切关注旱情动态,及时分析研判,做好气象预警、抗旱水源调度、农业技术服务等抗旱减灾工作,制定抗旱灌溉用水计划,统筹安排好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对饮用水困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科学调度水库、应急引调水、开展人工增雨、倡导节约用水、供水送水和临时转移安置等应急措施,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三)强化防汛抗旱应对处置

12.及时开展会商调度和预报预警。县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根据雨水情变化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启动应急响应,提前开展防御部署。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息府办函〔2024〕31号)要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五情”变化,落实灾害预警叫应“211”工作机制(“两叫应”<预报叫应和临灾叫应>“一反馈”<跟踪反馈制度>“一清单”<部门单位职责清单>),精准做好暴雨、洪水、干旱、山洪地质灾害、内涝等预报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精准传递至第一线、相关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好防范应对。

13.科学调度水工程。水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汛期加强对水工程调度运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科学实施干支流水库群联合调度,充分发挥干支流水库群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干旱期间,强化水量应急调度,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14.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细化“转移责任人、转移对象、转移时间、转移地点、转移路线”五个关键环节,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要求,落实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转移避险措施,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

15.有序开展应急处置。遇极端天气和特殊汛情、险情时,按照预案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关、停、避、转”等应急管控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抢险救援队伍按照既定的任务部署,提前将救援力量、应急物资等预置到重点地区,及时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16.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各乡镇(街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转移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于不顾劝阻执意返回的,坚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7.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启动县级防汛四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实行联合集中值班。加强汛情旱情信息报送,第一时间上报险情灾情,确保第一时间决策、第一时间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务必履行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厘清职责,加强业务监督指导,落实行业防汛规范。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前移问责关口,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部门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汛前准备工作,并将本乡镇(街道)、本行业汛前准备工作情况(工作部署、风险隐患排查台账、防汛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方案、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培训演练等相关资料),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快传,发送到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科,4月20日后有更新的要第一时间更新上报。

附件3

息烽县2025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2025年全省地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5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地震局2025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工作准备,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一)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机制,强化衔接、协调。充分发挥好抗震救灾指挥部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压紧压实指挥部成员单位部门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推动各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各有关成员单位履行好部门防震减灾工作职责,将防范应对地震灾害风险的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全面落到实处。

二、强化震情监测预警

(三)切实做好地震监测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全县震情监测预警工作,配合省、市地震主管部门严格震情监测,强化应急值班制度,健全震情跟踪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地震监测站点运维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地震监测台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不断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强地震监测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地震监测业务能力。定期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巡检,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运维管理,确保地震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四)提升地震趋势会商研判能力。积极争取贵州地震台网中心技术支持,做好辖区地震数据统计分析。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统筹,组织应急、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消防、工业和信息化、供电等部门加强区域震情会商研判,不断提高地震趋势会商研判水平,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震应对工作。积极推进地震预警技术在高层建筑、桥梁隧道、水库大坝、生命线工程等重大风险源安全防控中推广应用。

(五)强化防震群测群防建设。高度重视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积极引导全民参与防御地震灾害风险,加强震情监测人员技能培训,为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提供决策依据,以利快速做好应急救援,灾情调查、谣言平息等工作,发挥好群测群防在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中的重要作用。

三、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

(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5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职责,不断完善抗震设防要求全过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确保新建、改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按要求推进工业园区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其他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规定,落实抗震设防标准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至少提高一个等级进行抗震设防要加强农房抗震技术指导,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工匠培训和抗震知识宣传等举措,增强农民抗震意识,提升农房抗震能力。

(七)强化成果运用推动项目建设。结合2024年息烽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成果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加强数据共享,强化防范措施,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技术支撑。配合省、市地震管理部门承接好地震巨灾风险防范工程项目,开展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结合贵阳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配合省、市地震部门开展断裂调查研究,推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开展地震构造探查。

(八)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梳理全县大震巨灾风险底数,掌握全县承灾体基础数据和隐患情况,结合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有效识别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加强城乡老旧房屋、病险水库、地质灾害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应对地震灾害风险隐患。

(九)推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开展,持续推进设防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油气管网、中小学校、医院、危险化学品厂库等重点项目抗震能力不达标房屋设施进行加固改造。用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积极做好规划选址保障和地震安全评估,服务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最大程度降低地震灾害所带来的风险。

(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依托学校、体育场馆、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围绕“一圈两场三改”工作部署,完成息烽县第一中学应急避难场所供水提升项目,完善已有应急避难场所设施,满足避险安置需求。

四、增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十一)加强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宣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政府、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守法,提高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防范重大地震灾害风险。

(十二)重点抓好防震减灾科普“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深入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提升群众防灾减灾科学素养,增强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现代多媒体,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为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十三)开展地震综合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县级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修订,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或桌面推演,提高地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应当动态修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清单,细化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具体责任、应答机制、行动措施,并立足实战导向,重点围绕道路、通讯、电力中断背景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因地震灾害影响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六、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水平

(十四)加强地震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推进提高队伍地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以适应重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需要。动态更新完善地震应急专家库,发挥专家在灾害救援中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助力提高地震灾害事件科学处置水平。

(十五)充实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持续推进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灾物资储备调运体系。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等重要民生保障部门应加强应急救援资源储备,建立物资装备管理台账,完善物资装备采购、调用、维护保养等制度,最大程度满足快速救援需求。积极探索社会应急物资、人员、装备紧急征用补偿机制,发挥好社会资源在地震灾害等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共同应对地震灾害风险。

(十六)强化涉震舆情监测引导。建立媒体与公众有效沟通平台,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突发涉震事件舆情导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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