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3)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省、市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县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三是贯彻落实省、市规定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按照市医保局要求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四是贯彻落实省、市规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监测及反馈机制;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五是监督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审核,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政策。七是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八是组织开展医疗救助,承担医疗救助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息烽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机构组成,1个事业单位机构分别为:息烽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按照息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县医疗保障局总行政事业编制为42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含行政工勤0名),事业编制38名。截至2023年12月底行政人员(含行政工勤)4名,事业人员35名,退休人员6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提前谋划,全心全力“收好钱”,努力实现全民医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宣传,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力争2024年征缴工作实现新“突破”,逐步实现党的二十大明确了“覆盖全民”“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要求。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2024年度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为380元/人。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征缴目标原则上不能低于上年度集中征缴期内实际缴费水平(为227100人)。并明确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70%、次年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0%、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同时,对动态调整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全面做到参保、资助参保全覆盖。
(二)久久为功,尽心尽力“管好钱”,努力维护基金安全。持续整合监管力量,强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广大居民参与的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畅通居民投诉、监督、举报渠道,保障城乡居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的日常审核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制定完善县级内控审查制度,重点整治医疗药构欺诈骗保行为,运用好贵州省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有效运行,营造“人民医保为人民”的良好氛围,确保医保平安。
(三)高效便民,用心用力“用好钱”,努力满足群众需要。
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全力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扎实开展“三办协同”,持续推进“就近办、简便办、线上办”,深入做好一网通办‘2+2’模式”改革,营造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跨省就医结算一站式报销,全面巩固医保电子凭证“一码在手,医保无忧”推广运用成果,切实使群众享受到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红利。全面巩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成果,切实维护好179个村(居)医保网络建设。督促我县涉及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的14家医疗机构落实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控制群众就医成本。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作出医保新贡献。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全力抓好“强省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强省会”息烽篇章,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息烽实践新篇章作出医保新贡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4年息烽县医疗保障局无二级单位预算,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1538.7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538.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总计153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支出预算总计1538.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1万元。
3.2024年收支总预算与2023年相比,增加56.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录4名在编人员和增加4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153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79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0%。比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增加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录4名在编人员和增加4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支出预算总计153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7.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832.56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2024年支出预算总计1538.79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6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5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1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1万元;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83.06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20万元;2101501行政运行74.59万元;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万元;2101550事业运行441.77万元;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6.81万元。
比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增加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录4名在编人员和增加4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8.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7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538.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1万元。
2024年收支总额1538.79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56.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录4名在编人员和增加4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23万元;项目支出832.56万元,具体各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6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58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3万元。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万元。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万元。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6万元。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16万元。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1万元。
9.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83.06万元。
10.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20万元。
11.2101501行政运行74.59万元。
12.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万元。
13.2101550事业运行441.77万元.
14.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56.81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总额15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8.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录4名在编人员和增加4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43万元,公用经费18.8万元。人员经费68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42万元,比2023年预算3万元增加1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3.24万元,与2023年预算3万元相比增加8.00%,增加的原因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到各个乡镇的医保检查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18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增加100.00%,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3年无公务接待,现因开展医保内部控制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公车保有量1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县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此项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1)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息烽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15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23万元,项目支出832.56万元,涉及项目5个,均为公共财政拨款(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538.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14)
息烽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为832.56万元,是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息烽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涉及项目5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及所属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8.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6.12万元,增加3.79%。增加原因为本年度招录4名在编人员和增加4名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6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02.49万元。资产合计较去年相比增加52.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入国产电脑4台、医保自助查询机4台,导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息烽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32.56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32.56万元,其中涉及民生项目的(中央民生)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14.41%;(中央民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支出583.06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70.03%。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3)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