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好全县医疗保障机构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抓实医疗保障扶贫,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今年,我县将重点加强基金监管,把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全县医疗保障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抓出实效。一是持续开展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再行动”为工作重点,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二是强化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设置举报箱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举报投诉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三是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全力基金监管能力。组织开展医疗保障系统全员岗位培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能力,提升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全面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四是切实加强医保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部风险防控。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在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加快推进智能审核监控建设。配合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在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增加或完善审核规则,优化审核结果的核验工作,提升监管精准度,实现医保监管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控预警转变。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黑名单”和个人惩戒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综合监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医疗保障制度基础
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有效衔接。做好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工作。
三、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全力助推精准脱贫
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医保发〔2018〕18号),按照2019年贵阳市《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1号)要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定点医疗机构保障后续工作,助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的根本性胜利。
四、全面贯彻落实好医保筹资机制和保障政策
确保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全面落实好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好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贯彻落实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
五、全面落实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制度
贯彻落实好贵阳市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和要求。贯彻落实好建立药品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好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评价制度,配合做好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及供应价格监测。
六、深入贯彻落实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总额控制,进一步引导医疗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贯彻落实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服务中实行按人头付费工作。
七、落实医保药品目录政策,提高医药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特殊药品使用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用药待遇,做好特殊药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全县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面贯彻落实好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八、完善医药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制度
落实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因地制宜配合做好探索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发挥价格引领作用的调整方式方法。
九、配合完成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下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
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加强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经办流程,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实现两类人员全覆盖。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的规定,全面落实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十一、全面做好规划和法制工作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十三五”后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三定”职责,组织做好发展规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牵头梳理权责清单并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统一工作。
十二、全力做好基金预算管理
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努力推动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行为、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十三、全面加强医疗保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快组建下属单位,形成较完善的医疗保障管理、经办、基金监管体系。坚持需求导向,把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吸纳到医疗保障工作一线,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教育培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十四、抓好舆论宣传工作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做好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重要工作的宣传。重点加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政策法规、典型经验、改革成效的解读和宣传力度。
十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党史学习教育。弘扬斗争精神,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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