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今年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工作部署,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挂牌督战,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医保扶贫两场攻坚战的全面胜利,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力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做到勇于担当,推动落实。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政治保证。
二、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一)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参保缴费、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基金管理。
(二)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确保两项保险合并管理运行机制畅通,确保参保职工医疗待遇有保障。
(三)强化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合理控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
三、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打赢“歼灭战”
2月15日,省委书记在全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一刻不能停、一步不能错、一天不能耽误,严格落实挂牌督战举措,及时查漏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按时高质量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是今年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一)全面抓实挂牌督战。按照局党组安排,对10乡镇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包干、中层干部对口挂牌督战,按照“全覆盖、督死角、查问题、抓整改”要求,把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作为督查对象,聚焦农村特殊困难群体,进村入户开展筛查。要按照省委书记的关于“抓住4、5、6三个月窗口期,尽可能主动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不予追究”的重要指示精神,抓牢抓实医疗保障扶贫来助力脱贫攻坚。
(二)精准落实参保。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工作,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要结合挂牌督战组织人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进一步核实核准工作,对因参军、入学、外出务工等不在当地参保,以及死亡、服刑等合理化原因未参保的个案,要在“合理化原因未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上传佐证资料,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严格落实参保资助。严格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特困供养人员参保给予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给予120元定额资助,资助参保资金渠道全部规范到医疗救助资金。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原则是按照就高原则进行资助,不能重复享受,资助数额不得超过年度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参保资助资金要通过“一折通”打入参保人员账户。
(四)积极稳妥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待遇政策。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扶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标准,在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增强贫困大病患者保障能力,积极稳妥、精准实施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年度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做好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等25个病种纳入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在病种救治定(限)额费用内,按医保扶贫三重保障落实待遇标准。
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2020年,国家医保局还将在各地医疗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批62次飞行检查。我们在配合做好国家、省、市检查的同时,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要结合2019年专项治理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对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梳理医保违规违法问题并进行全面整改。
(二)健全监管机制。实行“一单两库一细则”管理,即建立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三)完善监管体制。完善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动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分离,加强基金监管干部培训,积极推进基金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示范点建设,继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全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报刊、新媒体平台等方式,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五、持续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
(一)配合做好目录管理改革。配合省、市医保部门做好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耗材目录的落实工作。
(二)配合做好支付方式改革。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推进DRG付费试点改革和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六、多措并举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用人途径,通过大学生特定岗位、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录等多种方式,完善人才梯队,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强化理论业务学习,构建较为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医疗保障部门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讲政治、讲规矩、守廉洁、担风险的队伍。
(三)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经办流程。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加强乡镇经办医保业务能力建设,将经办业务向基层延伸,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多种方式,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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