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刚
职务:息烽县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八级职员
领导分工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助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房地产交易、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屋租赁市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协助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
负责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履行“一岗双责”。
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其他工作。
刘刚,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息烽县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八级职员。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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