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8-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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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述

一、部门职责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和安排年度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资源评价和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等。

二、机构设置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城乡建设和住房管理科(燃气管理科、消防监管验收科),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息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息烽县房地产管理站、息烽县建筑管理服务站、息烽县村镇与城镇化建设服务站。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3619.3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8013.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94.61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专项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决算合计7215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54.6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2.01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决算合计7215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78万元,占1.17%;项目支出71315.91万元,占98.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2498.73万元。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6895.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96.32万元,降低5.7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专项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12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8.56万元。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120.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1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18.5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04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4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328.66万元,降低56.6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0.71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类)48.18万元,占0.34%;城乡社区支出(类)3895.15万元,占27.73%;住房保障支出(类)9940.51万元,占70.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4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2.15万元,支出决算为5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39万元,支出决算为7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1.52万元,支出决算为4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58.99万元,支出决算为45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60.88万元,支出决算为306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912.40万元,支出决算为91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24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2.33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2.33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994.79万元,支出决算为99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555.7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2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82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36万元,支出决算为6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38.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2.7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84万元。

(二)公用经费:26.0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88万元,资本性支出0.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8108.41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4177.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930.61万元。主要原因是:超期过渡费、政府购买服务费等较上年增加。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8108.41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4177.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930.61万元,主要原因是:超期过渡费、政府购买服务费等较上年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1175.8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752.5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型墙体材料磷石膏补贴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2万元。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9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3万元,下降85.2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买公务用车一辆,本年无新增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0万元,支出决算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6万元,下降85.3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及日常维修维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9万元,支出决算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37万元,下降80.43%。

具体是包括: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来息检查指导工作。2024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9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4年本单位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0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0.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评分92.3分,绩效评级为优;对涉及的7个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圈两场三改)息烽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绩效评级为优。完成84户老旧小区的改造,全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一圈两场三改)息烽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分,改造户数63户,改造面积9800平方米,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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