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反映息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确保宣传和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各级报刊、电视台以及各级信息提供稿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杜 杰(副局长)
副 组 长:蔡 云(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文(党组成员、住保局局长)
:刘 刚(房屋征收局局长)
成 员:吴 静 张元忠 朱森菊 孙冬梅
王豫烽 杨 敏 胡宗淼 张君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吴静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同志负责信息的编辑及报送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办公室、村建站、法规科、建管站、房地产管理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局。
三、报送要求
(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按年度进行,考评时间为3月至12月。
(二)全年政务信息考核达标分值为120分。各站所信息累计积分达到达标分值才计分。
(三)各站所每周须报送信息1条以上,每月不得少于4条。
(四)各站所明确1名信息员(正式职工)负责本站所的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报送信息必须经站所负责人审核方可向局办公室上报,报送站所要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报送信息要突出时效性,即信息要在短期内报出,内容要真实。报送内容为:1.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2.重点项目进展情况;3.各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等;4.突发事件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5.需要报送的其他重要信息。
(六)所有信息由办公室审核编辑后统一推荐到两办信息科及其它新闻媒体。对于质量不高、数据不详以及“过时”的信息,办公室不予采用;办公室在编辑站所上报信息过程中如修改该信息幅度超过60%,则视为该站所与办公室共同撰稿,各自计分;如改动幅度大于80%或站所仅提供1至2个数据,则视为办公室撰稿,计入办公室信息分。
(七)对于只涉及一个站所的县委、县政府稿内容,由该站所拟写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办公室上报;对于涉及两个及以上站所的县委、县政府约稿内容,由各站所拟写后报各自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八)各站所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月撰写1篇以上调研文章送办公室报两办信息科及宣传部,办公室不对调研文章进行编辑。
四、计分及惩罚标准
(一)政务信息及约稿计分标准
1.信息被局办公室采用每条计2分。采用以局办统一编发上报县委、县政府信息科、纪委、新闻中心等为准;
约稿被政府信息科采用每篇计3分;由办公室汇总各站所上报的约稿内容被采用的,办公室及站所各计3分。
2.通过局办公室转报被县委、县政府信息科等采用每条计15分。
3.通过局办公室转报被市级、省级部门采用每条计25分。
4.获县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计25分。
(二)调研文章计分标准
1.被县委、县政府信息科等县级媒体采用,计入站所信息分10分。
2.被业内学术类等刊物采用,计入站所信息分15分。
3.被《贵阳宣传》、《知行》等市级以上刊物采用,计入站所信息分20分。
(三)扣减分值标准
1.未完成每月报送信息数量的,每少报1条扣减4分。
2.未完成每月报送调研文章数量的,每少报1篇扣减站所信息分10分。
3.未按时按要求报送县委、县政府约稿信息,或约稿信息报送后未按要求修改,造成局信息分被扣的,每次扣减涉及站所信息分10分。信息失实的按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全年政务信息分达不到达标分值的,扣该站所负责人年终奖金400元。
4.全局全年未在《贵阳宣传》、《知行》等市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调研文章的,扣全局各站所负责人年终奖金300元。
五、通报情况
局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信息采用及计分情况,如站所全年信息分低于达标分值时,信息得分按零分计算。
六、若年终完成信息任务,则不对各部门进行惩罚。
七、本办法参照县政务信息及外宣考核标准执行,如县相关考核标准发生变化,本办法即作相应调整。
八、本办法自2021年3月1起执行。
附件:1.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2021年拟写信息任务分解表
2.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2021年拟写调研文章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各部门2021年拟写信息任务分解表
时 间 |
拟写信息部门 |
拟写信息篇数 |
1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 |
各部门各4篇 |
2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 |
各部门各4篇 |
3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 |
各部门各4篇 |
4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5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6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7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8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9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10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11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12月 |
办公室、村建站、质监站、房管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各部门各4篇 |
附件2 各部门2021年拟写调研文章任务分解表(各部门每月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时 间 |
拟写调研文章部门 |
1月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 |
2月 |
办公室、村建站 |
3月 |
建管站、房管站 |
4月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5月 |
办公室、村建站 |
6月 |
建管站、房管站 |
7月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8月 |
办公室、村建站 |
9月 |
建管站、房管站 |
10月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法规科、房屋征收局 |
11月 |
办公室、村建站 |
12月 |
建管站、房管站、房屋征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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