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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水务管理局三举措强化岩溶洞穴涉水问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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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岩溶洞穴涉水问题整改成效,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健全机制、源头管控、宣传引导,推动涉水岩溶洞穴监管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将岩溶洞穴涉水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管体系,建立“县级定期巡查+属地日常巡查”双层监管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内容及问题处置流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不销管”,定期组织“回头看”,重点核查封堵部位是否完好稳固、水质是否持续稳定达标、垃圾清理是否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同时,对全县涉水岩溶洞穴实行“一洞一档”台账化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取水、排水、项目建设等信息变化情况,做到情况明了、底数清晰、监管全覆盖,坚决防止老问题反弹和新问题滋生。

二是严格源头审批管控,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严禁经营性开采地下水,严禁在落水洞、脚洞自建提水设施。对利用岩溶洞穴水解决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的取水行为加强规范化管理,督促用水单位落实计量安装、台账报送和节约用水要求。严把涉溶洞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关口,落实事前告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全过程管理,对未批先建、违规取水、水土保持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及属地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协作顺畅、运转高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教育,营造群防群治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贵州生态日”等时间节点,采取进村入户、集中宣传、发放资料、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广泛宣传岩溶洞穴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重点对岩溶洞穴周边群众和经营主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讲清楚向溶洞、消水洞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引导其自觉规范污水排放和垃圾收集行为。探索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岩溶洞穴资源保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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