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971700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09-07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息烽县教育局关于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的公告 | ||
| 内容概述 | 现就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永红幼儿园、息烽县温泉镇小红花幼儿园、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乐乐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事宜公告如下:一、废止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就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永红幼儿园、息烽县温泉镇小红花幼儿园、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乐乐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事宜公告如下:
一、废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第五十条“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废止对象
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永红幼儿园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息烽县温泉镇小红花幼儿园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乐乐幼儿园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以上幼儿园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法予以公告废止。
三、处理决定
1.废止效力: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永红幼儿园、息烽县温泉镇小红花幼儿园、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乐乐幼儿园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法予以公告废止,不再具备办学资格。
2.清算注销: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永红幼儿园、息烽县温泉镇小红花幼儿园、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乐乐幼儿园需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息烽县教育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禁止活动: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永红幼儿园、息烽县温泉镇小红花幼儿园、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乐乐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后,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原幼儿园名义开展任何办学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醒
1.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阳光幼儿园、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永红幼儿园、息烽县温泉镇小红花幼儿园、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乐乐幼儿园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办学活动,请及时向息烽县教育局举报。
2.咨询电话: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拨打息烽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51-87726213。
特此公告
息烽县教育局
2026年9月7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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