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8-171158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企业:2018年,县政府收到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4件。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企业:

2018年,县政府收到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4件(其中:省人大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1件,市政协提案47件)。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8件,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09件、建议26条。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就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密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拓宽思路,完善决策机制,实现科学、民主、法制决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过程;就是进一步维护、实现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

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阅读建议提案、亲自安排、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避免重形式、走过场,特别是对一些难点、热点建议提案,要高度重视,带着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静下心思,沉下身子,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认真研究、集思广益、跟踪督办,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求真务实,提高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提案,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的方式进行全过程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100%沟通,“零距离”接触,采取召开协商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上门走访等形式,切实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办理中的指导促进作用,使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成为与代表、委员互动的过程,成为形成工作合力的过程。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向人大、政府、政协进行沟通,以便得到支持和帮助,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落实率和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满意率。

三、严格程序,规范答复

(一)办理形式

1.各主办单位在对每件建议和提案行文答复之前,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将有关答复情况报分管县长审核签字后,以单位名义正式行文答复(答复件格式见附件7)。

2.在办理过程中,主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主办单位要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汇总进行答复。

(二)办理分类

办理答复类别划分为“A”“B”“C”三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

(三)办理时限

1.省级建议提案在2018年4月27日前、市级人大建议在2018年6月8日前、市级政协提案在2018年6月20日前将答复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1份,其中:息烽县主、会办的省、市建议提案在行文答复前要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意见,答复件应附相对应的征求意见表(附件8)。

2.县人大代表建议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答复件1份、《息烽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8)1份、《息烽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登记表》(附件8)1份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1份,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12份),同时,由主办单位送每位人大代表1份。

3.县政协提案在2018年8月30日前,将答复件、征求意见表(附件8)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1份、县政协提案法制社联委员会(235份),同时,由主办单位送每位政协委员(1份)。

(四)办理要求

1.答复内容要有针对性并逐条答复,文字精炼,表达准确,语气恳切。要按规定的公文格式拟稿、编号、签发、用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建议提案办理错情登记制度,对敷衍应付、文不对题、张冠李戴、格式不规范等情形进行退回重办、登记汇总,并纳入年终考核扣分依据,严把答复意见审核关。

2.主办单位要注重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包含制度规则、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沟通协商、调研座谈、解决落实等内容。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要对全年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报送的工作信息和总结进行审核,择优发布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

四、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为促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方便人大代表、提案者了解政府工作,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以公开。会办单位要在会办意见上明确标注是否公开,主办单位应在答复件上明确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对不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五、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

对办理答复中承诺解决、计划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建立跟踪落实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跟踪落实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

六、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进一步强化办理时限意识,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所有建议提案务必于2018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毕,以正式公文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交办、承办、答复等各个环节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内部督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县人大选任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社联委密切配合,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全面、准确地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重点做好处理办理“不满意件”的督办。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无故拖延办理的承办单位,考核时将严格扣减相应分值。

附件:附件1:息烽县主办的2018年省、市建议提案交办目录.xls

附件2:息烽县会办的2018年省、市建议提案交办目录.xls  

附件3: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一览表.xls

附件4: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doc

附件5:政协息烽县委员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一览表.xls

附件6:九届二次提案定稿.doc

附件7:建议提案答复文书(样本) 2.doc

附件8:省市县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