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133064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4-23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发〔2019〕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企业:2019年,县政府收到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1件。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企业:
2019年,县政府收到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27件)。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4件,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02件、建议45条。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提案,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的方式进行全过程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100%沟通,“零距离”接触,并采取现场办理、召开协商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上门走访等形式,切实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办理中的指导促进作用,使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成为与代表、委员互动的过程,成为形成工作合力的过程。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向人大、政府、政协进行沟通,以便得到支持和帮助,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落实率和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满意率。
二、严格程序,规范答复
(一)办理形式
1.各主办单位在对每件建议和提案行文答复之前,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以单位名义正式行文答复,并将有关答复情况报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答复件格式见附件7)。
2.在办理过程中,主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主办单位要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汇总进行答复。
(二)办理分类。
办理答复类别划分为“A”“B”“C”三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
(三)办理时限
1.省级建议提案在2019年4月1日前、市级建议提案在2019年5月30日前将答复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1份,其中:息烽县主办的省、市建议提案在行文答复前要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意见,答复件应附相对应的征求意见表(附件8)。
2.县人大代表建议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答复件1份、《息烽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息烽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登记表》(附件8)各1份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抄送答复件12份、《息烽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息烽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登记表》(附件8)各1份至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同时,由主办单位送每位人大代表1份。
3.县政协提案在2019年8月30日前,将答复件、征求意见表(附件8)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1份、县政协提案法制社联委员会240份,同时,由主办单位送每位政协委员1份。
(四)办理要求
1.答复内容要有针对性并逐条答复,文字精练,表达准确,语气恳切。要按规定的公文格式拟稿、编号、签发、用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建议提案办理错情登记制度,对敷衍应付、文不对题、张冠李戴、格式不规范等情形进行退回重办、登记汇总,并纳入年终考核扣分依据,严把答复意见审核关。
2.主办单位要注重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包含制度规则、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沟通协商、调研座谈、解决落实等内容。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要对全年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报送的工作信息和总结进行审核,择优发布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
四、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为促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方便人大代表、提案者了解政府工作,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以公开。会办单位要在会办意见上明确标注是否公开,主办单位应在答复件上明确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对不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五、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
对办理答复中承诺解决、计划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建立跟踪落实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跟踪落实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
六、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进一步强化办理时限意识,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所有建议提案务必于2019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毕,以正式公文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交办、承办、答复等各个环节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内部督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社联委密切配合,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全面、准确地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重点做好处理办理“不满意件”的督办。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无故拖延办理的承办单位,考核时将严格扣减相应分值。
附件:1.息烽县主办的2019年省、市建议提案交办目录
2.息烽县会办的2019年省、市建议提案交办目录
3.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任务一览表
4.息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5.政协息烽县委员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一览表
6.政协息烽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7.答复文书参考格式
8.省、市、县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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