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392138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1-22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府办函〔2020〕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王天顺督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陈立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守权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各项工作。

息府办函〔2020〕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6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对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全面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村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顺利实现,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所有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挂牌督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战目标

坚持省级主“督”,县级主“战”,市(州)级既“督”又“战”的三级联动机制原则,认真落实县级主“战”工作职责,将工作落实到村、到组、到户。按照“全覆盖、督死角、查问题、抓整改”要求,再次开展全面排查、查找短板,坚持边查边督边改。“战”好农村供水水量是否充足、供水水质是否达标、取水是否方便、管护机制是否落实”等4个方面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完善饮用水水源设施和输水管网建设,提升水质保障,强化运行管护,加大动态管理。在2020年上半年全面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下半年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全面实现。

二、督战时间(2020年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1月10日至1月31日。制定县级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统筹指导乡镇按照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计划,组织动员部署,对照贵州省《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和《市水务管理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摸排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的通知》(筑水建字〔2020〕2号)要求,认真完成现状摸排,找出问题短板,启动相关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2月1日至5月31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短板,指导乡镇做好“战”,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全面推进、逐一落实。建立动态工作台账,按照“逐乡逐村逐组逐户”达标要求,边督边改、及时验收、动态销号。

第三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完成总结验收,要求全县所有农村人口达到《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全面销号。

第四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乡镇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有效落实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对全县挂牌督战工作进行专项总结。

三、督战对象

全县所有农村饮水安全人口,重点督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居)。

四、督战方式

组建县级督战专班,采取定点督战、巡回督战、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挂牌督战。

(一)成立县级督战专班。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督战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

(二)督战专班主要职责

督战专班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省级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专班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研究部署挂牌督战工作的相关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挂牌督战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负责跟踪督办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督战工作推进情况,组织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审查批复,指导做好农村供水水费定价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将中央、省、市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全部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管护,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专项资金。

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负责督促指导乡镇扶贫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排查工作,对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县级督战工作专班,及时整改、动态销号。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相关标准制定规范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安全日常监测等工作,水质监测结果要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水务局及供水单位,并提出提升供水水质达标率的工作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重点抓好农村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工作。

各乡镇:负责按照要求,成立乡镇挂牌督战工作专班,负责辖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同各村、组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五、督战内容

(一)“督”的内容。一是“督”标准执行。严格按照现行贵州省《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督查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是否达到标准。二是“督”责任落实。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级工作专班要统筹组织乡镇和行业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和责任,强化运行管护和水质保障,确保供水工程的长效运行和水质达标。督促有关行业部门立足部门责任落实,用足用好行业部门政策优势,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形成合力,确保挂牌督战见成效,避免农村群众饮水不稳定、不干净、不放心。三是“督”资金保障。督查县级财政在饮水安全补短板需求方面,是否强化资金保障措施,是否筹措资金支付到位;在保障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方面,是否比照中央、省级、市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并足额到位。四是“督”问题销号。督促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总要求,逐级建立饮水安全补短板台账,逐一对账销号,确保2020年上半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达到现行贵州省《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五是“督”工作实效。督查是否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算和水费收缴、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工作;督查农村饮水安全专线服务电话、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举报电话(邮箱)等群众监督渠道受理案件的办结情况,督促其充分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服务保障水平。

(二)“战”的内容。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决扛起责任,按照“供水水量是否充足,有无缺水情况、供水水质是否达标、取水是否方便、管护机制是否落实”等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类,针对问题短板,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要解决好供水水量不充足的问题。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结合息烽县实施的农村分散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分别采取增加备用水源、提升已建工程供水能力、延伸管网覆盖范围、启用自备水源、启动应急供水等巩固提升措施,进一步强化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保障水量供应。二是要解决好供水水质达标质量不高的问题。对于水源地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按照《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5月底前全面做好农村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划定保护范围以及通过村规民约、设置公告牌等方式予以保护,并及时清理污染源和保护区内的污染物。对于已有消毒设施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完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定期消毒责任。对于尚无消毒设施、供水规模在20人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必须在4月底前将消毒设施配备到位,并明确专人定期清洗消毒。对于小水窖等分散式供水工程,一方面要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以雨水集蓄方式为主小水窖水质净化设备的安装投用;另一方面要对以山泉水、机井等为饮用水源的小水窖,及时配发消毒药品,明确专人定期投放。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三是要解决好取水不方便的问题。对于已供水入户的工程,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水饮〔2018〕28号)的有关要求排查整改,确保入户管网在5月底前规范安装到位。对于供水未入户的工程,有条件的要抓紧完成管网延伸入户,暂不具备入户条件的要及时增加集中供水点,最大限度缩短取水距离。四是要解决好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全面落实完善“三个责任”(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和“三项制度”(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涉及乡镇要压实主体责任,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算和水费收缴,合理制定水价,推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制度,建立合理的水价运行和水费收缴机制,为农村供水工程长久持续良好运行提供保障。五是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工作。各乡镇、部门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宣传资料的通知》(黔水农〔2019〕63号)和相关文件汇编要求,进一步宣传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农村群众饮水卫生相关知识的宣传,不断引导群众增强水商品的意识,自觉定期足额缴纳水费,倡导不喝生水、提高饮水消毒意识,形成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

六、督战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部门要加强挂牌督战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督战队伍,细化工作计划,各乡镇要有专班,各村要有专人。各专班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倒排时间表,采取强有力措施,调动各方力量,抓紧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切实巩固脱贫成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各乡镇要将本乡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计划于2020年1月20日前汇总报县级督战专班备案。

(二)按时定期调度。各督战工作组每月对督战对象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建立督战台账,及时向督战对象反馈情况,督促限期抓好整改。乡镇督战专班要坚持实行一周一报告,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级督战专班,由县级专班汇总后上报市级督战专班。

(三)全面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分管负责人亲自战,坚持“四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根据督战对象工作开展的好、中、差情况,分别给督战对象悬挂相应“蓝、黄、红”的颜色牌,对于被连续悬挂2次红牌3次黄牌的乡镇按程序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后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务实作风。各乡镇、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督促落实,更要解决问题,不能只督不战。督战人员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学习,熟悉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和评价准则,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专班

附件

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专班

为全面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村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顺利实现,特成立息烽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明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游  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城乡“三变”改革办副主任)

陈立平(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郑兴奎(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  彬(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守权(县水务局副局长)

彭秀丽(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史大德(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县卫生监督局局长)

袁道权(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二级主任科员)

姜金辉(永靖镇党委委员)

聂培军(小寨坝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陈  旭(温泉镇党委委员)

寇  伟(九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申  健(西山镇人武部部长)

姚  云(石硐镇党委委员)

曾永莉(养龙司镇党委委员)

潘永春(流长镇党委委员)

王安义(鹿窝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

王天顺(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督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陈立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守权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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