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1288777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06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函〔2020〕3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攻坚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息烽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攻坚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攻坚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攻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书记在贵州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 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力争让每个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都能就业,工资性收入不受影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1日,我县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情况如下:
(一)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171人,目前已就业3058人,未就业113人。其中永靖镇17人,小寨坝镇7人,温泉镇5人,九庄镇13人,西山镇14人,石硐镇19人,养龙司8人,流长镇10人,鹿窝镇14人,青山苗族乡6人。
(二)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共有368户1519人,其中劳动力707人,已就业651人,未就业56人。
二、攻坚目标
5月15日前,确保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力争让每个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都能就业,工资性收入不受影响。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我县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攻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张小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 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泽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蔡友锋(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邓光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翠莲(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李 林(县就业局局长)
蔡 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胥永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孝萍(县商务局副局长)
黄仕俊(永靖镇人大主席)
丰有才(小寨坝镇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袁 奎(温泉镇党委委员)
罗国刚(九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前(西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顺勇(石硐镇人大主席)
邓书会(养龙司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潘永春(流长镇党委委员)
黄 春(鹿窝镇党委委员)
龙 燕(青山苗族乡党委委员)
黄廷刚(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袁文锋(县旅投公司副总经理)
周 春(县农投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抓好各项工作。龙泽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翠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就业局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排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基本情况
一是按照《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摸排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5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全面摸排,重点关注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充分掌握其就业、失业、培训、参保、就业方式、工资收入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动态管理。二是各乡镇要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情况进行动态实时跟踪,保障数据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并于每周四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充分挖掘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就业岗位
一是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挖掘县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中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信息,每个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岗位不少于15个。二是县内各平台公司要充分发挥县内企业带动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的效应,主动提供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信息,每家平台公司应提供岗位不少于30个。行业主管部门及平台公司提供的岗位,要真实有效,切实帮助我县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岗位信息要每周更新并于每周四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城投公司、县农投公司、县旅投公司)
(三)“一对一”落实岗位助力就业
一是各乡镇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短信、入户走访等宣传渠道,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将岗位“送”到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手中,搭建起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岗位供求“直通桥”,确保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人人有岗位”。二是各乡镇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及平台公司提供的就业岗位,对辖区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一对一”岗位推荐服务,积极组织发动并引导其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公司的资源优势,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二是对于有外出就业意愿的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已联系到就业岗位的,各乡镇要及时汇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点对点、一站式”有组织劳务输出。三是对于未联系好岗位且准备外出的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各乡镇要通过乡镇干部、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广泛组织发动,加强引导,尽快促成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吸纳就业
一是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充分挖掘适合本地未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耐心向辖区企业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并细致解读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二是充分收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意愿及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全员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早日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
对于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乡镇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指导,各乡镇要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各乡镇要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补贴。各乡镇要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对无法胜任工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累计两次记录的,及时清退并停发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都能就业,工资性收入不受影响”是省委书记在贵州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上的要求,对于稳定全县就业大局,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夺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促进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的政治责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发挥统筹推动作用,全力组织好、落实好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攻坚工作。
(二)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周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汇总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攻坚工作的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于每周四报送本周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于每周五中午前向县人民政府上报全县推进情况,加强情况通报,狠抓面上问题排查解决,确保攻坚工作有力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县委督办督查局要牵头组织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攻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对严重滞后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其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将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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