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607022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0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息府办函〔2021〕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息烽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息烽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息烽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息烽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部署,进一步调动我县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科学发展,形成全民健身蓬勃发展局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市和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6号)及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要求,结合息烽全民健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千方百计破解群众的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面完成全国全民健身模范城市创建指标要求,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2.3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45%,国民体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2.5%,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不断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协同推进。明确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优化资源配置,协同推进体育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政府部门、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参与度,把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与文明城市、乡村振兴、“三感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共建、共融、共享。
(二)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运动健身需求为总目标,以促进全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人民健身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研究出台《息烽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贵阳市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贵阳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息烽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二)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着力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群众身边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完成全县“一场一馆一中心”建设,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因地制宜,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利用率高的室内外中小型体育活动场所。推动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居住小区镶嵌式健身点、体育运动休闲综合体等群众身边场所和设施建设,摸清学校体育场地情况。确保新建居住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人均室内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确保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2.3平方米。(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委办、乡<镇、街道>)
(三)大力发展山地民族特色体育,推广普及“三大球”运动。因地制宜,大力开展滑翔伞、越野跑、马拉松等山地户外运动,结合实际开展射弩、押加、高脚竞速等传统民族特色体育运动,以开展山地民族户外特色运动,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大力实施青少年体育素养促进计划,积极向上申报足球运动特色学校,加强社会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场地建设和“三大球”的推广普及。(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乡<镇、街道>)
(四)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实现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100%。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开放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旅投公司、乡<镇、街道>)
(五)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持续深入开展“共享新时代·全民健身贵阳行”线上线下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全民健身月等开展元旦迎新、五一职工、8月健身日等系列活动;大力发展球类、健身操、广场舞、游泳、健步走(健康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举办中小学运动会,开展棋类、武术等赛事,持续打造西望山越野跑挑战赛、西望山滑翔伞赛等有影响力的赛事品牌。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及推广工间操。(责任单位: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积极推进智慧体育发展。加强与上级体育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智能健身驿站场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5G网络等新技术手段和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平台、贵阳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展群众健身服务,推动相关健身服务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乡<镇、街道>)
(七)健全体育运动健身组织体系。规范县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棋类协会、户外运动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推动“三大球”(篮球协会、足球协会、排球协会)等单项协会成立,加快建立息烽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确保实现每千名人口有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覆盖延伸,积极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体育活动,提高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和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乡<镇、街道>)
(八)推动“体育+”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我县体育消费潜力,拓展休闲健身、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提高人均体育消费水平。加大体育领域招商引资和培育扶持力度,大力完善体育产业链条,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体旅融合,以贵阳打造世界旅游名城为契机,以打造自主品牌赛事为突破口,积极发展山地徒步、户外极限等优势项目,创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赋能体育旅游,促进体育旅游有机融合,高质量发展。推进体医结合,推动健身健康融合发展,利用县域公立医院开展体质健康监测,提供科学健康指导,推进运动健身康复锻炼。(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投促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息烽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调度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将全民运动健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分工合作、各尽其责的原则,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和测评指标,加大投入力度,为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保障。县财政局要把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创建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创建。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做法,推动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健身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考核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指标要求,做好印证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作为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督办督查局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息烽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息烽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息烽县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息烽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模范城市息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成立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息烽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漆勇(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谢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主任、联系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县领导的,由分管常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整体调度、资料收集及统筹调度等工作。
附件2
息烽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谢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许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体育工作的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决定全县全民健身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督促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等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需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全县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全民健身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息烽县全民健身计划》职责分工,明确具体人员承担联络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我县全民健身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3
息烽县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验收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体育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度 |
1.党委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重要政策文件精神情况 |
(1)县委常委会、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办公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重要政策文件情况。 |
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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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等配套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情况 |
(2)出台的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等配套文件情况。 |
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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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备度 |
3.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领导体制与协调机制作用发挥情况 |
(3)成立县级、乡(镇)级层面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的依据;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4)召开县级、乡(镇)级层面创建领导协调机制会议、推进工作的具体情况。(5)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考核的具体情况。 |
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督办督查局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水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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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育总会(分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
(6)县、乡(镇)成立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并实际开展活动情况。 |
县民政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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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备度 |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情况 |
(7)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数量及注册会员数量;(8)体育社会组织是否具有独立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及稳定经费来源的情况;(9)在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重获得3A级及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情况。 |
县民政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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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建以来本级政府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情况 |
(10)县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全民健身的总量。(11)县级财政资金人均全民健身财政资金投入量。(12)县级彩票公益金投入全民健身经费的数量和占比。 |
县财政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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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3)按照属地原则,本辖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情况;落实城镇新旧小区室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室内不低于0.1平方米。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规委办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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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定数量人口拥有体育场地 |
(14)平均每万人拥有“三大球”(篮球、足球、排球)场地(包括室内场地)总数量。 |
县教育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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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备度 |
9.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覆盖 |
(15)县级满足“四个一”要求(1公共体育场或田径场、1个体育馆、1个游泳馆、1个中型以上全民健身中心、1个体育公园);乡(镇)、永阳街道满足“三个一”要求(1个简易灯光篮球场、1个五人制足球场、1个排球场地),提供具体方位位置和实景图。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自然资源局 县规委办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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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乡(镇)、永阳街道级、行政村(社区)30户以上自然村寨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10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自然资源局 县规委办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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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城市街道、乡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现“双有”(暨要有室外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也有室内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双有”乡镇(街道)数量占乡镇(街道)数量。(18)“双有”行政村(社区)占行政村(社区)数量情况。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自然资源局 县规委办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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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五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的覆盖率 |
(19)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体育场地总面积在315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运动场所15分钟步行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占区域内所有居住用地的比例;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规委办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永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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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 |
(20)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等每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天数、每天开放时长;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教育局 县旅投公司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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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率(向社会开放场馆的学校数量占本地区符合开放条件学校数量的比),具体开放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 |
县教育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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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备度 |
12.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及发挥作用情况 |
(22)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23)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及活动开展情况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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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情况 |
(24)建有设备齐全和信息化管理的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公共服务机构数量和发挥作用情况。(25)辖区内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体医融合与健康促进、开展体质健康测试、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和运动健康管理情况。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县卫生健康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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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健身健康智慧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转情况 |
(26)各级各类以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含资讯、科普及健身场所、教练预约等)为主要功能的网站、APP、公众号、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数量和影响力;(27)全民健身相关平台与其他平台的数据互通和资源共享情况(体育+或+体育)。(28)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相关措施。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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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举办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和全民健身单项赛事情况 |
(29)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近三年举办本地区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情况;全民健身单项赛事:近三年举办或以购买服务方式举办本地区单项赛事的情况;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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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举办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情况 |
(30)近三年组织举办品牌赛事情况;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号召开展的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情况。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水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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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举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和农村全民健身活动情况 |
(31)近三年由社区居委会每年自行组织的全民健身活动数量以及由行政村每年自行组织的全民健身活动数量。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水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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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开展情况 |
(32)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情况(平均年度的场次、人数以及相应达标测验数据)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教育局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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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参与度 |
19.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情况 |
(33)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支出情况,及其占体育事业年度总经费的比例。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财政局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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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社会资本在体育产业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
(34)社会资本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和社会资本参与开办全民健身机构的数量。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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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管理的体育设施情况 |
(35)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与管理的体育设施数量及占本地区内所有体育设施数量的比例。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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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 |
(36)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数量及占本地区内所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数量的比例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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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民健身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
23.体育锻炼情况 |
(3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县教育局 县总工会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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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国民体质状况 |
(38)《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达标率。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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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达标率。 |
县教育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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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40)具备健康素养的人在监测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 |
县卫生健康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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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体育产业占辖区内GDP的比重 |
(41)体育产业年度总额占本地区GDP的比例,体育产业增速情况。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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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均体育消费水平 |
(42)人均体育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岀的比重,以及较往年同比增长情况。 |
县商务局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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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全民健身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贡献情况 |
(43)全民健身是否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或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及其在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性与权重。 |
县精神文明办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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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
(44)全县拥有提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及每年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县精神文明办 团县委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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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 |
30.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满意度 |
(45)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满意度调查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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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民运动健身工作的显示度 |
31.全民运动健身工作的特色案例 |
(46)提供全民运动健身工作的特色案例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乡(镇、街道) |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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