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3134212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府办函〔2022〕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森防办关于息烽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为全面提高息烽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县森防办...

息府办函〔2022〕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森防办关于息烽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9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提高息烽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县森防办起草的《息烽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保障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完成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措施

1.强化风险会商研判。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单位要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和联合会商机制,综合运用卫星、气象监测、已建成的林火监测系统、瞭望塔和地面巡逻等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加强重点时段森林火险形势研判,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报。

2.强化宣传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安全扑火等基本常识;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2月1日至5月10日),要加大对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的宣传力度;要重点抓好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突出违规用火行为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的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防火环境,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3.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油库、公墓和林区散坟等重点部位,对进入林区过往车辆、人员要进行检查登记,严格落实进出山“防火码”要求,及时制止祭祀用火、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农事用火和野外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要做到林区有人巡、卡点有人守、坟区有人看,严防火种上山入林。

4.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及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等工作要求,及时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责任主体、火源管控、可燃物清理、应急准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5.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防灭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林火预测预报、林火瞭望监测、林火信息及指挥、生物阻隔林带等项目建设工作;同时要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力度。

6.大力开展火案查处。要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配合公安机关、林业执法部门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情、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违规就罚、犯罪就抓”,严厉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灾害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强应急准备工作

1.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火险形势,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并针对重点时段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办法。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县级要组建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乡(镇、街道)级要组建20人以上森林消防应急队,村(居)级要组建10人以上森林消防巡逻队。县级应储备30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物资,其中:风力灭火机60台以上,2号灭火工具2000把以上,防护服(包括鞋、头盔、手套等)300套以上、夜间照明器材300台(把)以上、油锯30台以上;乡(镇、街道)级应储备50人以上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其中:风力灭火机10台以上,2号灭火工具300把以上,防护服(含:鞋、头盔、手套等)50套以上、夜间照明器材50台(把)以上、油锯5台以上。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通讯设备、防火工作保障车等物资,并做好物资检查维护等工作,森林防火物资要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各半专业队伍必须集中食宿,24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队伍拉得出、物资用得上。

3.加强火灾扑救培训。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原则,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人人掌握扑救逃生安全知识,在扑救山火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前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同时,要加强队伍人员的体能训练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训练装备。

4.坚守扑救安全底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既要坚持快速反应,又要坚决执行“三先四不打”的要求(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候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将确保不危及扑救人员安全作为铁的纪律,坚决防止因次生灾害造成扑救过程中的人员死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抓保护,全民重防火,政府负总责”原则,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

(二)强化责任落实

1.强化属地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推动“林长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县—乡(镇)—村(居)—护林员”四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2.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县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县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要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县应急管理局要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公安机关要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职能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协调配合,让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更顺畅,工作流程、责任链条、指挥体系高效运转。

3.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林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湿地公园等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责任制度,避免出现防区空白、工作空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4.完善联防联控措施。毗邻的乡(镇、街道)之间、村(居)之间要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签订森林防灭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区划交界处的森林火灾,按照“谁先发现,谁先扑救”的原则先行开展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要形成联防、联训、联指、联战、联保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

(三)加强值班调度

在防火期内,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要做好国家卫星热点信息监控系统值守和2小时反馈工作,执行好森林火灾信息归口分级报送工作。火情发生后,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送相关信息,对未按照规定报送或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森林火灾信息,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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