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3496814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20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全力打造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更靓丽的城市新形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人居环境,以更优城市功能品质助力“强省会”建设,决定在全县开展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全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大力实施“一圈两场三改”,下足绣花功夫切实解决影响城市功能品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脏、秩序乱和设施差等问题。按照“补齐短板、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通过一百天的全面攻坚,强力整治门前三包管理不到位、卫生保洁不到位、环卫设施脏、建筑工地乱、架空管线杂乱、背街小巷老旧小区脏乱等市容环境卫生顽疾,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方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碧方(县城乡“三变”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旭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莉(县“强民生”指挥部专职副主任)
甘立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杜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伦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仕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廷旺(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甘立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为期100天,从2022年7月起,整治任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进,
确保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攻坚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至9月)。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对照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至长期)。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综合整治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为确保我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落地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落实人员,压实责任,查漏补缺,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打好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战。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以提升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为目的,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治工作浓烈氛围,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积极联动省、市、县新闻媒体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媒体监督。
附件:1.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任务分解表
2.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督查方案
3.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共享电动车专项工作方案
附件1
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大力实施“整脏”百日攻坚 |
全面提升保洁质量。加强县城区主次干道、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商业大街、广场、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清扫力度,提高保洁标准,加大清扫、清运频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加大对环保保洁公司监管处罚,强化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环境卫生作业、环境卫生管理等水平和能力;对城区人流密集的主要道路、连接乡(镇、街道)的跨乡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集中进行清洁净化,优化环卫设施设置、道路清扫保洁、区域监督考核的管理制度,实现城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2 |
提升完善环卫设施。全面排查城区内环卫设施,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垃圾桶等)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转运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站内垃圾装运容器整洁,无积垢;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公共厕所管理责任明确,无障碍设施能正常使用,排污管道及冲水设施完好,内部照明设施完好,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积水、无乱扔杂物、乱贴乱写乱画,有文明如厕宣传,主次干道500米范围内至少能看到1处指示牌;在城区社区(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广场定点配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投放设施完好、整洁。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
3 |
大力实施“整脏”百日攻坚 |
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建立统筹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快健全“五个环节”垃圾分类全程分类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化,贯彻落实“限塑令”,强化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加快分拣中心建设,优化可回收垃圾网点布局。打造全面覆盖亮点鲜明的示范样板。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公众监督机制,努力构建人人参与全民分类的共治格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4 |
大力整治建筑工地。对全县建筑工地围挡进行改造提升,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对破损、脏污的围挡要及时进行修复和清洗。强化出入口管控,工地进出口整洁有序,路面硬化,有冲洗设施,杜绝带泥上路、滴漏抛洒和施工扰民现象发生。加强建筑垃圾及建筑工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清运时实行100%密闭运输,杜绝随意堆放现象,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9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
5 |
大力实施“治乱”百日攻坚 |
科学整治占道经营。有针对性地开展门面延伸、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等重点部位及城乡结合部开展综合治理。全面推行全员上路包保责任路段工作制度,提高在岗率、管控率,遏制各种占道经营行为,引导流动摊贩进入临近的农贸市场或便民临时摊区,加强经批准设置的便民临时摊区的统一规范管理,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保持摊区及周边秩序规范、环境卫生清洁,建立健全便民临时摊区经营退出机制,对提前和超时经营的,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前期实行挂牌责令停业整顿,对屡教不改,不遵守便民临时摊区管理制度的,决绝予以取缔。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6 |
大力实施“治乱”百日攻坚 |
依规落实门前三包。积极动员辖区单位、经营户、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履行“门前三包”职责和义务,确保签订率达到98%以上。将“门前三包”管理和监督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目标考核,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门前三包”教育处罚工作,形成“常态+高压”态势,做好日常管控,严防回潮,对屡教不改者开展严格执法。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7 |
规范治理共享电动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的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行驶等交通乱象综合整治行动,严查“非标”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实施重点路段“限行”,开展共享电动车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共享电动车个人、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共享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和违停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共享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和行业管理。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交警大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涉及乡(镇、街道) | |
8 |
精准整治渣土运输。以推进“绿色渣运”工作为重点,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同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设置执法卡点,严查未办理渣土准运证及未按照指定线路运输的渣土车辆,消除渣土车辆乱运、乱倒行为,全面规范渣土运输行业。开展消纳场规划建设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满足建筑垃圾合法消纳需求,严厉打击非法消纳场。加快“智慧渣土”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渣土运输电子证照监管,打通住建、交管等行业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出渣、运输、消纳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大黑倒土场查处力度,确保规划建设的消纳场落地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合法合规、安全有序。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
9 |
大力实施“改差”百日攻坚 |
补齐市政设施短板。以高铁站等点位连接道路,虎城大道等主要道路为重点,全面开展市政设施专项整治,确保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平整,无坑凹、松动、破损、隆起、溢水、盲道设置不规范等现象,人行道路缘石连续完整;对井盖缺失、破损、松动、塌陷、下沉、突起、晃动、异响等病害问题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都市陷阱”,保障安全出行。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10 |
精细做好城市绿化。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地综合功能,城市园林绿化量质并举、建管并重;消除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绿地内缺枝断行、黄土露天、叶面积尘、杂草丛生等情况,长效化开展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巩固提升等各阶段的督查监管工作,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有力、反应迅速、落地有效的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强化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确保城市绿化环境整洁美观。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
11 |
整治提升亮化设施。全面开展路灯设施摸底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重点对建成运行年限较长、设施老化严重、故障率较高、照明效果不佳的路灯设施进行排查和整治提升;推进背街小巷路灯增亮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县城区老旧、不环保、不节能照明设施实施整治和改造,有序推进城区景观亮丽设施缺陷整治,美化亮化城市夜景,确保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5%。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
12 |
大力实施“改差”百日攻坚 |
高标准改造背街小巷。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一圈两场三改”部署和背街小巷改造要求,加快推进24条背街小巷改造,以满足民生需求为重点,在确保“水通、路平、灯亮、线齐”等基础上,整治私搭乱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广告牌匾、车辆停放、架空管线、沿街墙面、绿地绿化、三车乱停等问题。改造后的背街小巷全部纳入市场化清扫保洁,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背街小巷干净整洁、秩序规范、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生活便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13 |
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一圈两场三改”部署,结合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要求,加快推进6个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大力整治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空中管线凌乱、排水不畅、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全力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乡(镇、街道) | |
14 |
坚决整治架空管线。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广场、车站等重要点位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空中架设的缆线以及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凌乱、垂落、废弃缆线(杆),破损或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强弱电箱及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采取杆线下地、规整捆套、拆(剪)、更新除等方式进行整治,确保城市空中缆线整齐美观。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管线单位各乡(镇、街道) | |
15 |
大力实施“整风”百日攻坚 |
按照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要求,大力整肃在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中“慵、懒、散、软、浮、推”问题,县“强民生”指挥部、县创文指挥部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每两周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连续两次排名垫后的,其主要领导向县领导作情况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报市“强民生”专班备案。 |
县“强民生”指挥部县创文指挥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附件2
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确保攻坚阶段完成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为城市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创建良好氛围。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改善提升城市面貌,确保城市绿化环境整洁美观,推动垃圾分类全民参与共治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全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进一步整肃作风,扫清阻碍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作风顽疾,为巩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息烽县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
三、督查内容
1.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建筑工地、占道经营、门前三包、渣土运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背街小巷等百日攻坚任务,具体内容见附件1。同时督查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中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等情况,以及是否对相关违禁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措施是否得力进行督查。
2.重点整肃城市治理工作中“庸、懒、散、软、浮、推”等作风问题,主要是“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懒于思考、懒于做事、懒于创新;纪律松散、作风松散、队伍松散;组织软、干部软、落实软;不深入、不具体、不精准;上推下卸、左推右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督查方式
(一)组织保障
县“强民生”指挥部负责总体统筹督查工作,会同县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指挥都、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督查工作,抽调相关人员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二)督查机制
督查人员根据督查安排,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每半月下沉到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1次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督查,督查组进行定期通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头看,重点关注城市综合治理单位执法是否到位、是否履职尽责,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每月形成有针对性的督查报告送县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结果运用
在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对城市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以及治理工作中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一是下发督办令,要求于48小时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提交主管部门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二是下发整改令,对于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由县“强民生”指挥部领导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三是下发问责令,对于约谈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县纪委追责问责。同时在督查考核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由县“强民生”指挥部将其纳入年度考核扣分项,并报县督办督查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制定专项整治提升方案,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联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县“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县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指挥部、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协调联动、信息互通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3
息烽县城市综合治理共享电动车专项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共享电动车综合管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交通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安排部署,按照《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规划(2021-2023)》、《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加强共享电动车行业乱象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推动共享电动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确保用3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攻坚,实现企业管理有序、市民出行便利、执法监管有力,明显改善城市公共秩序,共享电动车乱象得到有效扼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工作自2022年7月起,2022年10月后进入常态化管理。整治范围在息烽县城区主次干道、公交站、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业大街等重点区域和核心区域的背街小巷。
三、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共享电动车乱象,及时清理废弃、破损共享电动车。
2.加大共享电动车停放区施划力度,拓展电子围栏覆盖范围。
3.严肃查处在人行道、绿地等区域违法停放共享电动车的行为。
4.严肃查处共享电动车经营企业未及时整理随意停放车辆的行为。
5.严肃查处无牌或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权的企业共享电动车运营投放行为
6.严厉处罚共享电动车骑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
7.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情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与政务新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导向,以公告提醒、座谈会等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倡导广大群众文明用车、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市容秩序。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二)强化街面秩序管理。加大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日常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骑行人将车辆停放在车行道或非机动车停车区外的,依法予以处罚,无处罚依据的予以告诚劝导。同时,要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乱停乱放等问题及时通知企业进行处理。企业需在收到调度通知30分钟内处理完毕,处置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按规定摆放车辆的共享电动车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共享电动车骑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施行相应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投放运营车辆的监督管理。对于无牌或未取得特许经营权企业共享电动车,要及时清理并对有关企业严厉处罚,确保全县共享电动车运营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五)推广电子围栏。推动电子围栏铺设上线,到7月底前实现共享电动车准入区域主次干道电子围栏全覆盖,到9月底前实现小区、公园、广场、商业步行街等区域禁停区设置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六)数字赋能监管。依托共享电动车管理平台,建立运营企业自律评价机制,实施共享电动车保有量动态调整,促使运营企业由被动管理向自觉自律转变。依据共享电动车潮汐式动态变化,督促企业定时清运过剩车辆,“分流”电单车停放,强化“涨潮”片区管理。相关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由相关部门对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进行临时控制。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七)加大停车区施划。根据管理情况、市民反馈等确认非机动车停车区施划是否合理,对商业步行街、公交车站周边等停放密集区域适当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对各类道路开挖施工、路面修补造成标线、标志缺损的,及时重新施划。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八)强化信用管理。定期约谈各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并督促企业加强运维管理。指导共享电动车企业严格实施规范停车条款,对不规范停车骑行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促使骑行人文明停放车辆,落实共享电动车用户信用管理。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九)落实督办考核。结合企业日常运维管理情况、督办落实情况、电子围栏推广情况、立案及重大活动保障情况等对共享电动车经营企业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与减量份额挂钩。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2022年7月)。各部门依据职责,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全面排查管理乱点。参照贵阳贵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服务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加大对共享电动车企业考评力度,督促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强化车辆调度与清运力度。
(二)集中整治(2022年7月至9月)。加大对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执法查处力度,开展共享电动车“清废行动”;督促共享电动车企业拓展“电子围栏”的覆盖范围和对不文明骑行者采取相应处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督查,加大对共享电动车乱象的信息采集力度,切实提升处置标准和成效。
(三)长效管理(2022年10月至长期)。各部门要查漏补缺,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持续完善“电子围栏”覆盖范围,9月底前对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做到全覆盖,并逐步向背街小巷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整治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县域内共享电动车乱象要在2022年9月底前得到明显改善。
(二)统筹协同、多方共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全面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数字赋能,创新政府、企业、市民三方协同治理模式,形成政府约束经营者、经营者约束使用人、使用人遵守管理要求的闭环监管模式。
(三)督查落实、确保实效。采取“突击检查+日常检查、阶段检查+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推进整治工作。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取得的经验教训上,全面梳理分析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治中凸现的薄弱环节要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反弹。
(四)注重宣传,加强交流。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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