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4293541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2-02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息烽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的重大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贵阳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为引领,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红色息烽新未来做出贡献。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到2025年,息烽县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成效明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建设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贵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22〕101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配套附件的通知》要求,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主要任务为:1.建设目标指标共45项;2.制度体系建设任务21项;3.技术体系建设任务12项;4.市场体系建设任务15项;5.监管体系建设任务16项;6.重点工程建设项目3个。

三、建设范围及期限

(一)实施范围。息烽县“10个乡镇、1个街道”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二)实施时限。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时限为2022年至2025年,期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目标指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大资金保障和政策扶持

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政策资金保障,在金融、税收、土地、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市场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

构建“无废城市”宣传体系,营造宣传氛围,强化“无废”意识,引导公众主动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建立工作信息调度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信息收集工作,并于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节假日顺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2月20日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县“无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附件: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息烽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刘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息烽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安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文俊(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局长)

成员:张钰(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谢明佳(县教育局正科级督学)

范云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钊(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文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郑兴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魏明俊(县水务局党组成员)

彭秀丽(县农业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唐国美(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余懿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简玉清(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郑波(县应急局副局长)

陈 杰(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先梅(县统计局副局长)

徐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 维(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副局长)

苏勇(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安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服务部部长)

何艳(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张洪洽(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翼(中国人民银行息烽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由张维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代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王庆勇,联系电话:18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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