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1628484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城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修改后的《息烽县城区防洪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城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9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修改后的《息烽县城区防洪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城区防洪预案

为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程序,做好县城区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息烽县城区防洪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息烽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结合《息烽县城区防洪预案》(2017年版)和城区建设发展实际修订完善。《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将作为息烽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决策城区洪水调度,指挥抗洪抢险救灾的重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城区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城区行洪通道、低洼地带、人群密集区域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

三、编制原则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防指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能力,千方百计确保城区防洪安全,保障城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城区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城区防洪、抗洪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由行政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统一作战。

(三)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原则。

(四)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干群结合的原则。洪涝灾害发生时,各有关部门根据《预案》所确定的防洪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五)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促进人与水的和谐相处。

四、城区防洪标准划分

(一)防洪水位的确定

根据城区防洪工程实际和河流水位变化情况,同时考虑当地洪水概率的大小,保证洪水到达警戒水位后有一定的报警时间,确定警戒水位和危急水位。

警戒水位:指对城镇地势较低的防洪保护对象即将造成威胁,进入抗洪抢险警戒状态的水位。

危急水位:指对城镇防洪保护对象即将造成重大损失时的水位。

城区各河段警戒水位和危急水位标准见下表:

河段名称

警戒水位

危急水位

水位(米)

流量(立方米/秒)

水位(米)

流量(立方米/秒)

福利桥河段

992.61

145

993.11

181

(二)防洪级别及名称确定

《预案》将城区的防洪分为平时防洪、警戒水位防洪、危急水位防洪和特大洪水位防洪四个级别,对应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下称平时防洪,水位接近警戒水位称警戒水位防洪,水位接近危急水位称危急水位防洪,水位超过危急水位称特大洪水位防洪。

五、防洪预案的启动及结束

(一)预案启动。在防洪水情点出现危急水位时,县水务局报告县防指,并提出是否启动《预案》响应的建议,县防指决定启动《预案》后,由县应急局通过通告、紧急通知或发出警报信号。听到警报或接到通知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必须迅速返回单位服从县防指调遣。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到达洪区指定位置,现场参与抗洪抢险。如发生山洪或特大洪水,县发展改革局将通过人防警报器发出紧急信号,警报器鸣10秒停10秒,反复5次为1周期。

(二)预案结束。洪水消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参考未来几天降雨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垮塌房屋、地质灾害存在等情况,由县水务局向县防指报告,提出结束《预案》的建议,由县防指决定是否结束《预案》响应,如县防指同意结束《预案》响应,由县应急局宣布《预案》结束响应。

六、防洪重点区域的确定

根据历年城区洪涝灾害发生的情况,原希望城路段的内涝隐患已在2023年实施的息烽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中消除。现阶段我县城区防洪重点区域有:实验幼儿园(命名为1号重点)和镇府路—北门桥地段(命名为2号重点),基本情况如下:

(一)实验幼儿园(命名为1号重点)基本情况

石门洞位于实验幼儿园后方,在2012年及2017年、2020年均有洪水涌出,部分洪水沿街面流淌到北门桥,对街面造成一定威胁,该区域存在风险的因素主要是山洪沟贯通后,上游的流态会发生巨大的改变,原来希望城滞涝功能消除,则必然会加大实验幼儿园区域的来水量,存在内涝隐患。

(二)镇府路—北门桥地段(命名为2号重点)

遭受强降雨袭击时,洪水大时石门洞上方洞口出水,上洞口洪水沿实验幼儿园后方进入街道,沿街道汇集温州大酒店上方来水,过步行街、镇府路在北门桥处进入永靖河主河道。下洞口洪水进入河道后,在文化活动中心处与枧槽沟来水汇集,经过步行街段和镇府路段,过北门桥后在福利桥处汇集农贸市场暗沟来水。由于在建设初期不规范,镇府路沿河道的房屋建设较低,底层民房经常进水,对该段居民造成严重威胁。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息烽县城区防洪指挥部(简称“县防指”)

依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成立息烽县城区防涝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息烽县建成区的排水防涝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部门的防涝及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排水防涝工作部署,及时了解城市强降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预报、预警及实况快报信息,做出是否启动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的决定。

2.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息烽县城区开展城市建成区排水防涝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3.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排水防涝工作。

(二)下设息烽县城区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防指办”)

县防指办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作副主任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

1.承担息烽县城区防洪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汛前排水防涝设施检查和汛期排水防涝应急除险工作,协助做好因内涝、水渍造成的城市道路、桥梁、供气、污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毁坏的应急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出需要由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

2.负责收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传达指挥部指令,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城区防洪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工作进展

3.负责较大水涝灾害应急处置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城市建成区应急预案启动时,负责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

4.负责落实息烽县城区防洪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息烽县防指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共19个,分别为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贵州水投集团息烽分公司、永阳街道办事处、永靖镇人民政府等单位。

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县城区防洪宣传工作舆论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洪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人武部:根据防洪工作需要,组织好民兵,参与防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排水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任务;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在突发致洪暴雨或特大水涝时的紧急报警及公用人防工程的防洪抢险工作;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做好防洪工作。组织指导学校落实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教职员工、学生洪涝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避险自救和互助能力;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维护,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协调应急处置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督促煤矿、工业园区、通信等部门做好排水防涝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通过大数据手段实现应急指挥精准化、预测预警常态化;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洪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保障;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协调、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指导地质灾害责任主体开展工程治理,消除隐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关要求;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行业领域的防洪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在建市政基础设施的防洪工作,组织指导居民区、有物业管理的地下停车场、商场等行业内的防洪工作;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城区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涝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在建、已通行未移交道路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协调道路运输企业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运输工具;指导做好城市客运、交通运营的防涝工作;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水务管理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涉及水务的相关要求,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县城区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监督实施;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本行业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极端天气期间全县水利工程调度工作,监测水情变化,为防涝、抢险救灾及时提供水情信息、预警预报和相关水文资料;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提供疫情和防治措施建议,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城区洪涝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城区防洪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行业管理范围市政道路排水防涝具体工作,协助城区防洪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管辖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公园等公共设施汛期安全运行;指导做好户外广告、亮化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发生;负责督促、指导各级执法部门做好系统内水毁市政道路、环卫及绿化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水涝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滚动预报和预警,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担负防涝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排水救灾及执行重大排水防涝任务;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县供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线路设施防涝工作,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设备;对灾区责任范围内的供电设施抢修维护,确保安全前提下,保障防涝用电;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贵州水投集团息烽分公司:及时抢修恢复供水设施,确保供水畅通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永阳街道办事处、永靖镇人民政府: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防汛工作负总责;要积极配合,落实好撤离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自组建一支能够保障防汛应急需求的城区防汛抢险队;负责各辖区内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落实监测人员和撤离安置方案;完成县防指下达的其他任务。

八、1号和2号重点地段队伍及物资要求

(一)队伍组建

1.城区防洪抢险队伍。1号重点地段100人(地点:实验幼儿园),其中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救援人员30人,县公安局组织10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30人,永阳街道办事处组织30人。职责为对受困人员进行安全转移,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负责做好灾民的思想稳定工作,对灾民进行安置,及时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开展相关工作。2号重点地段130人(地点:镇府路—北门桥地段),其中县人武部组织30人,县公安局组织10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60人,永靖镇人民政府组织30人,负责及时通知危险区人员进行撤离,对受困人员进行安全转移,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负责做好灾民的思想稳定工作,对灾民进行安置,及时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开展相关工作。

2.组建防洪抢险医疗救护队。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防洪抢险医疗救护队。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永靖镇卫生院抽调30人并按2个重点防洪区进行分布,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洪水退后开展杀菌消毒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3.组建供水、供电及通讯设施抢修队伍。防洪抢险中的供水、供电及通信保障工作由贵州水投集团息烽分公司、县供电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相关单位分别组建抢修队伍,负责供水、供电线路和通讯线路的抢修工作,确保相应设施正常。

4.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开展工作或根据县防指的调度开展相应的工作。

(二)物资储备

为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防洪抢险救灾的需要,汛期期间(5月1日至9月30日),由具体单位负责储备物资,专人管理使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电机1台,水泵2台,编织袋5000个,砂10方,安全锥100个,手电60把,铁铲50把,雨衣150套,雨鞋50双,冲锋衣50件。管理人员:文杰。

永靖镇人民政府:救生衣30件,铁铲15把,沙袋3000条。管理人员:赵学祥。

永阳街道办事处:救生衣30件,铁铲15把,沙袋3000条。管理人员:蔡义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挖掘机2台,根据需要随时调用。

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明确具体物资专管人员,按照参加抢险的人数配备必要的救生工具和抢险设备。

九、预防措施

1.县水务管理局、县气象局及时了解掌握雨、水情动态,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布预警预报。

2.在防洪期内,县防指成员单位做好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值守,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

3.加强对危险区域群众的防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危险区域居民的避险自救意识。

十、预案自行文之日起实行

本《预案》自行文之日起实行,原息府办函〔2017〕139号同时废止。

十一、预案修订完善

当预案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再作修订完善。

(共印60份,其中电子公文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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