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342644 | 信息分类 | 息府办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息烽县关于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至乡镇(街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息烽县关于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至乡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关于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至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关于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至乡镇(街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党办发〔2022〕1号)《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民发〔2024〕1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核确认程序,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结合我县2021年、2022年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初步取得成效的实际,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民政救助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同步”识别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二、下放范围、时间及内容
(一)下放范围
结合当前永阳街道、流长镇和西山镇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将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全面铺开。
(二)下放时间
从2024年3月起,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
(三)下放内容
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县级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由乡镇(街道)直接承担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6个月低保标准)、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县民政局职责
1.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息烽县社会救助领域各项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保障资金,按时发放。
2.组织开展下放审核权限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
3.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困难群众动态预警监测。
4.对全县审核确认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和申请未通过对象进行跟踪监测,防止错保、漏保;对每年按当年新增和退出救助对象家庭的12%开展抽查复核,与经办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备案家庭及有群众举报、反映的救助对象进行100%入户调查,及时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5.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信访举报制度,对收到的实名举报,逐一核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处结果。
6.协助有关部门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核实。
7.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督导。
(二)乡镇(街道)职责
1.做好本辖区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等社会救助业务的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审核确认、档案管理、动态调整及向县民政局报送备案资料。
2.按时录入、更新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建立社会救助各类台账,做到系统与台账信息数据准确、完善、一致。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有关工作和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对村(居)经办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3.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咨询、来电来访和投诉举报的查实、回复。
4.监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内容的落实情况。
5.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的审核确认;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
(三)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1.排查、走访、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主动将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报告乡镇(街道)。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代办或帮办服务,发现救助对象家庭的人口、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发生变动时,及时报告乡镇(街道)。
2.协助乡镇(街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收支情况和生活状况开展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等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3.协助乡镇(街道)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关爱帮扶等服务性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
一是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的工作力量。二是组织培训。县民政局要针对各项救助政策做好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培训,乡镇(街道)要组织经办人员、村(居)干部等基层参与政策业务培训会,确保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有序进行,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三是抓好宣传。乡镇(街道)要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始终和各个环节,利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公开栏公示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
自2024年3月起,将县级民政部门承担的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全部下放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方法,做好相关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工作,推动下放工作取得新成效。县民政局要做好权限下放后审核确认备案和抽查复核,防止“一放了之、监管缺位”加强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权限下放“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三)总结评估
各乡镇(街道)要对下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梳理工作开展中好的做法及取得成效,分析权限下放后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放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纵深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总结报告于2024年11月10日前上报县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权限下放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决策,是民政部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更好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和部署,确保有人管、接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组织保障
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强化数据比对,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权限下放工作落到实处。县民政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好救助政策培训,加强与省、市级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及时解答乡镇(街道)遇到的问题困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审核确认流程,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程序,依法规范履责,配好配足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审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死亡保”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业务指导
县民政局要紧盯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等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各个环节,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根据反馈信息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和流程,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做好风险防控,确保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严肃执纪问责
县民政局要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下放和监管同步到位,对优亲厚友、不作为、不担当、漏保错保、未按时按规定落实政策,造成重大影响的,提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政策宣传
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等各类平台,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功能定位、申办流程、救助方式的知晓度;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成效,积极稳妥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救助工作氛围。
附件:1.息烽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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