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1370283 信息分类 息府办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26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息烽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 大队大队长)王绍勇聂 菲余懿刚田仁军陈 杰陈 奕王 杰李 婷联席会议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息烽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阳贵安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23〕23号),落实《息烽县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息府发〔2023〕8号)精神,加快推进息烽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决定建立息烽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罗绪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姚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肖国(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付旭恒(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查长文(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付  伟(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垚会(县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主任)

陈  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在祥(县国有林场场长)

文  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文飞(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绍勇(县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聂  菲(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懿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田仁军(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  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婷(县气象台台长)

联席会议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何肖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由于职务和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不再另行行文。联席会议严格参照省、市联席会议制度做法加强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日常工作由县气象局负责,工作任务完后自动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统筹规划气象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阳贵安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23〕23号)及《息烽县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息府发〔2023〕8号)各项任务。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气象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按照“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形成的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组织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工作推进中遇突出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二)根据《息烽县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息府发〔2023〕8号)职责分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气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60份,其中电子公文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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