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2190517 信息分类 息府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15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府发〔2020〕1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现将《息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府发〔2020〕1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1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息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黔党发〔2017〕15号)、《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筑党发〔2017〕20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贵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息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按上级部门要求压减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加快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尽可能纳入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下大力气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行政垄断案件的调查力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4.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构建“漏斗形”矛盾化解机制,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加快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实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业务“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改革,除特别复杂和涉密事项外,“一窗”分类受理实现80%。推进30个高频应用电子证照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应用。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完善场内交易规则。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规委办等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深入推进“双十工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规委办等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7.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立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上级要求配合完成政府立法计划、规章制定和其他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9.配合重点领域立法。按上级要求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基层体制机制改革、简政便民、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制定《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修订《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对《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3件政府规章调研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0.深入开展清理工作。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工作部署和报备审查的各项要求,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结合社会基层治理、城市基层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撤县建区报批情况等方面的新要求,深入清理市级现行政府规章,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按照立法程序报请修改或废止。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追究。组织编制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2.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息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方案,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坚持依法决策,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3.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完善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4.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和敏锐性原则,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扶贫、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6.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县内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牵头单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9.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牵头单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证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完善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3.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部门和岗位的规范管理。推进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2020〕8号)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严格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5.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行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制度,加强案例指导和培训。完善仲裁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6.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衔接,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7.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县政府建立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各乡镇(街道)、部门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培训力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8.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核,开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述职。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机制,依法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和法律知识能力考查,考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9.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乡镇(街道)党委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每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力量。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30.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要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31.开展示范创建。参与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全省争创一批示范创建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并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32.强化考评督查。科学设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各乡镇(街道)、部门政绩考核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以及不依法办事、考核落后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及时组织对贯彻落实《纲要》和《息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形成工作台账和总体推进情况报告,为组织编制《息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对策建议。

牵头单位: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