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2244733 信息分类 息府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14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府发〔2020〕1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2020年 “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息烽县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息府发〔2020〕1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2020年 “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1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息烽经开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息烽县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村容寨貌提升的重要保障。根据《贵阳市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实落细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如期高标准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全县所有村(寨)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寨)28个,其中提升型村(寨)26个(含2个移民村),精品型示范村(寨)2个(省级水库移民美丽家园1个);

——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

——完成提升型村中心村寨和精品型示范村(寨)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新建或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500个、村级公厕48座。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全县所有村寨高标准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坚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因地制宜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消除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改变村容寨貌杂乱无序状况,实现常态长效。

1.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工程。以创建“卫生村寨”“美丽庭院”为载体,创新方式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以乡(镇、街道)为考评主体,村寨为单位,推行“红黑榜”制度,开展创建卫生村寨“大比武”,将清垃圾、清塘沟、清粪污和卫生保洁等纳入考评内容,定期考评,以考评结果为参考安排保洁经费。落实农户门前“三包”,以行政村为评比主体,农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制”,开展美丽庭院“大竞赛”,将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清洁卫生、庭院绿化美化、物品摆放等纳入考评内容,定期评比,以积分兑换物质奖励。(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文明办)

2.扎实开展村庄清拆复绿行动。按规划、有计划拆除废弃电杆、线网、杂棚、危房、废弃圈舍、残墙断壁等。稳慎实施“一户一宅”+“村庄治理”行动,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依法有序处理“一户多宅”或超面积农房。严厉打击违法“种房”行为,管控增量,逐步消灭存量,努力创建无违建村。积极鼓励村民对拆除的空地进行绿化,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建设绿色村庄。(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局)

3.持续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对农民的健康教育,广泛宣传不良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不断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把“美丽庭院”创建、落实门前“三包”等纳入文明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和监督执行,引导村民改变垃圾乱倒、灰粪乱堆、污水乱泼、柴草乱垛、墙壁乱画、广告乱贴、畜禽乱跑等影响环境的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明办)

(二)以村庄规划为引领,扎实推进“七大重点”工程建设

坚持“三生”统筹,着力引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依规利用已批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切实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两规合一。做好项目设计“一张图、一张表、一说明”,统筹农村产业布局、社会事业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消防、农民生产生活等需要,围绕“七大重点”工程,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1.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积极开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提高供水质量。相对滞后村通过补短板提升后100%达到《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要求,集中供水率达到95%,工程消毒设施全覆盖,使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2.继续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以适应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需要为目标,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信息传输通道、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集中居住30户以上提升型、精品型示范村(寨)4G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提升邮政、快递、电商服务能力,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及经济发展需要。夯实农村生产生活及经济发展基础。(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商务局、县邮政管理局、县供电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3.继续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农村“断头路”建设和“烂路”治理,实现提升型村(寨)、精品型示范村无“烂路”“断头路”。进一步完善公路与乡村旅游景区、特色小镇、农业产业园区的衔接,织密农村路网。进一步提升完善村内主次街道和通组通户道路,加快“组组通”公路向自然村寨延伸,提高农村路网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4.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镇近郊区全面推行“村收、乡(镇、街道)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着力补齐30户以上自然村寨设施短板,因地制宜配齐移动式垃圾斗(箱)、地埋式垃圾桶、垃圾房等环卫设施设备。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发现一个消除一个。着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行“二分法”“二次四分法”,鼓励可回收垃圾通过废品回收站等回收利用,其他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体系进行收集处理,逐步建立以县域或乡(镇、街道)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着力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各村有稳定的经费,有满足基本要求的保洁队伍和保洁工具。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5.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坚持按照县城区、乡(镇、街道)、中心村、自然村四级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把城市近郊区、乡镇驻地附近村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因地制宜布局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治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合理确定集中处理和分户处理模式,科学选择处理工艺。全面完成提升型村中心村寨和精品型示范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乡<镇、街道>)

6.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程。新建或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500个、村级公厕48座。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要注重引导和示范带动,不能盲目蛮干。要根据水源和生态环境条件等,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把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相互衔接。严把施工环节关,鼓励乡(镇、街道)、村组建专业队伍,按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统一采购材料、统一组织施工。加强建后管护,对改厕后化粪池清掏、维护、粪污处理等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和服务。村级公厕建设,要重点布局在农村人流聚集地,外观与当地农村环境风貌相协调。要将村级公厕管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配备保洁员,确保有专人管理。提升型村(寨)、精品型示范村(寨)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要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文明办、乡<镇、街道>)

7.继续实施农房风貌整治工程。进一步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做到相对集中建房、依规建房,新建农房或农房风貌整治必须按照《贵阳市农房建筑通用图集》组织施工。重点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村寨农房风貌整治,整治面达85%以上(集镇所在地除外)。提升型村中心村寨农房及庭院整治面达85%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委办、乡<镇、街道>)

(三)引入“乡村经营”理念,打造一批精品示范村(寨)

依据已批村庄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引领村庄建筑风格、乡土风情、村落风貌、田园风光等建设。

1.依托资源禀赋,创建一批共享农庄、特色民宿、乡村客栈。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一批运营商入驻乡村,或与村集体合作成立运营公司,盘活、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以及农户承包地等农村资源资产,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乡村旅游,打造一批共享农庄、民宿、乡村客栈的特色村寨。(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

2.借鉴开阳“水东乡舍”模式,搭建共建共享利益联结机制。运营公司负责策划、市场营销,通过发展共享农庄、民宿、乡村客栈等吸引市民、城市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和经营,村集体负责流转、收储资源,协调村民和运营商之间关系。通过“三变”改革,搭建起运营商、村集体、村民、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合理、可持续的利益分配方式,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实现稳定增收。(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乡“三变”改革服务中心)

3.整合项目资金,完善精品示范村(寨)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田水利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光纤向村寨延伸;完善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提升旅游功能,完善精品示范村(寨)及周边的道路、景观、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污水处理、标识标牌等设施,实现景区化;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建设的风貌管控,保护特色民居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自然山水格局。(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

三、奖补政策

(一)完善财政投入政策

1.县级财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按要求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各项整治任务。

2.对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寨)分别按200万元/村、500万元/村(省级水库移民示范村、美丽家园建设按省级标准和要求执行)的标准进行奖补,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确定后,安排第一批奖补资金,年度验收合格后补齐上级奖补资金。

3.专项项目资金安排。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农房风貌整治按照3万元/户的标准奖补;户用卫生厕所市级按照户均1000元标准进行奖补;新建、提升改造村级公厕按照2.5万元/座标准进行奖补;按农业户籍人口每人10元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县级财政各项资金奖补按市确定的标准提供配套资金。

(二)创新财政合作政策

鼓励县级国有平台公司积极引入PPP模式等,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建设。对于整村寨流转闲置农房、宅基地的运营企业,通过引资与村集体、农户、市民共同开发民宿、共享农庄的,按照市级现有农房整治奖补标准予以补助。

(三)落实用地政策

对入驻示范村发展共享农庄、乡村客栈、乡村旅游的企业,从市、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5%左右用于解决其经营性建设用地。

(四)试行“两筹两补”政策

对于卫生保洁、村庄建设中,村集体、村民积极筹资的,可探索按照村级筹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助,以调动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四、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按照《息烽县千村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县级对乡(镇、街道)下达年度整治村(寨)目标任务数,由乡(镇、街道)选择确定整治村,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经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上报县级和市级备案。

(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确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建立完善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设施设备运维机制,着力引导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群众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村申报。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治村申报。由乡(镇、街道)政府向县政府申报,县政府综合拟申报村的条件择优向市级申报。

(二)组织实施。2020年4月—9月,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2020年10月15日前,乡(镇、街道)完成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建设绩效评估,10月25日前,报县千村整治办开展县级绩效评估后报市级复核。

省级美丽家园及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移民村的项目申报、审核、建设等均按照原渠道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抓好全面统筹和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县内“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压实乡(镇、街道)、村两级书记是村庄清洁行动“第一指挥长”的责任。对今年不能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的,以及未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建设任务的,除按程序提请问责外,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和自行完成任务,市级财政不再补助。

(三)强化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落实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总抓,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邮政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专向主抓,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统筹推进实施,确保格局不乱、力度不减,形成齐抓共建合力。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是落实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摸底调查、选点上报、方案制定并上报、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其他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息烽县千村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浓厚氛围。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村组,通过走访宣讲、召开村民大会、开办宣传栏等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把清洁家园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开展送文化下乡等活动,以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寓教于乐,不断提高群众的主体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消防意识。坚持社会参与,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美丽乡村,推介共享农庄、乡村客栈和乡村旅游,吸引省内外游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五)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年终问效。县委、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大统筹大调度,对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排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派单督办制度。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所属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息烽县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示范村寨名单

附件

息烽县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示范村寨名单

乡镇

行政村名称

类型

乡镇

行政村名称

类型

永靖镇

河丰村

提升型

养龙司镇

高硐村

提升型

安马村

提升型

江土村

提升型

小寨坝镇

田兴村

提升型

坝上村

精品型

茅草寨村

提升型

流长镇

宋家寨村

提升型

排杉村

提升型

李安寨村

提升型

温泉镇

兴隆村★

提升型

营中村★

提升型

赶子村

提升型

新中村★

精品型

省级水库移民美丽家园

九庄镇

清堰村

提升型

石硐镇

前丰村☆

提升型

和平村

提升型

南冲桥村

提升型

天鹅村

提升型

高寨村☆

提升型

桐梓村

提升型

猫场村☆

提升型

西山镇

文安村

提升型

龙坪村☆

提升型

胜利村

提升型

鹿窝镇

大石头村

提升型

猪场村

提升型

青山苗族乡

大林村

提升型

备注:标注★的为移民村,标注☆的为2.5万亩高标准蔬菜基地周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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