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580554 | 信息分类 | 息府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孔德菊、杨洪国两位同志“息烽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2024年以来,我县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息烽进程中,涌现出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市属驻县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2024年以来,我县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息烽进程中,涌现出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和《贵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乡镇(街道)和部门调查申报、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孔德菊、杨洪国两位同志“息烽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贵州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和《贵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切实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息烽、法治息烽建设汇聚强大的时代正能量。
附件:息烽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息烽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孔德菊,女,汉族,69岁,息烽县温泉镇温泉村方井组村民。
主要事迹:2023年12月19日凌晨1时许,在息烽县温泉镇温泉村方井组家中,迟迟无法入睡的孔德菊起身到客厅看电视,突然听见对门邻居罗某祥(85岁)家传来微弱的求救声,“德菊,快点来……”。意识到不对劲的孔德菊连忙起身跑过去看,一进门她便感觉呼吸困难,发现罗某祥奄奄一息趴在门口,蒋某芬(罗某祥妻子,84岁)则双腿着地,上半身躺在床上,而房间里用于取暖的木炭火正在燃烧,她意识到两位老人可能是一氧化碳中毒,便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将罗某祥从地上扶起来,大声呼叫蒋某芬并不断轻拍着她的肩膀和脸部,仍不见有任何反应,孔德菊有些慌乱,但潜意识告诉她此刻需要镇静。她立即联系了两位老人在外务工的家属并告知情况,同时叫来丈夫协助自己将两位老人扶平到床上和沙发上。随后,孔德菊对着蒋某芬的人中穴位以及手腕上的内外管进行按压,然后再进行胸肺按压,渐渐地蒋某芬醒了过来,孔德菊再以同样的方式对罗某祥进行施救,经过努力,两位老人呼吸渐渐好转。随后120救护车将两位老人送往县中医医院进行救治,最终两位老人均脱离了生命危险。
孔德菊在发现邻居一氧化碳中毒后及时开窗通风,降低房间一氧化碳浓度;并想方设法联系两位老人家属,及时对两位老人开展简单的急救,把握住了黄金救助时间,为后续医疗施救提供了先行保障。
杨洪国,男,苗族,27岁,息烽县鹿窝镇大石头村田竹坪组村民。
主要事迹:2024年2月14日15时左右,杨洪国和妻子带小孩去大石头村大堰田组找医生治病,看完病后折返到华溪村高坡组小卖部买牛奶途经一堰塘时,杨洪国妻子看见塘边有几个小孩子着急地跑来跑去,她就随口说“跑来跑去的,是不是有人落水了”,正在开车的杨洪国顺着妻子的视线看过去,果真见一小孩在堰塘里面拼命挣扎,周围也没有大人,他立即停下车子,脱去衣服,一跃扑进宽10多米,水深3米如冰窟般的堰塘中,在奋力向小女孩游去的过程中,因受到水的刺激,杨洪国的一条腿瞬间抽筋,疼痛难忍,但仍咬牙坚持游到小女孩的背后,一把抱住小女孩,艰难地游上岸。杨洪国一瘸一拐将小女孩平躺放在地上,检查小女孩的呼吸心跳等情况,通过使劲压其腹部,将小女孩肚子里的水挤出来,用妻子身上的外套包裹住小女孩冻得瑟瑟发抖的身体,并联系到小女孩的家人,安全将小女孩交给了她的父母。谈到这次勇敢救人,杨洪国说:“他相信,任何一个人遇到那种情况都会把救人放在第一位。”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80份,其中电子公文60份)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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