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828433 信息分类 息府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7-2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九庄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内容概述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息烽县九庄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县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九庄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7-28 字体:[]

九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息烽县九庄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息烽县九庄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此《规划》是《息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镇区层面细化落地的法定实施性规划,是九庄镇镇区国土空间开发、土地供应、规划许可、项目落地、城乡建设管理、国土综合整治的唯一法定依据。你镇要从严落实全域空间管控要求,严守“三条控制线”刚性约束,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统筹产城与民生配套布局。

三、此《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具备法定效力,在九庄镇镇区开展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均须严格遵照此《规划》管控要求执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突破规划指标。因重大战略调整、省市县级重点项目落地等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局部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控规修编法定流程开展调规相关工作,严禁擅自简化程序、变相调整用地布局与管控指标。

四、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在项目立项、用地预审、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严格对照《规划》开展审查,形成联合监管合力,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配套设施、管控规则落地见效。

五、你镇要按规定做好《规划》的公开工作。

此复。

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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