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1286302 信息分类 乡镇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9-1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息烽县石硐镇人民政府关于余健等13户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的批复
内容概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黔农发〔2023〕12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息府办函...

息烽县石硐镇人民政府关于余健等13户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9-18 字体:[]

各村、镇直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黔农发〔2023〕12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息府办函〔2020〕37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9月9日第12次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如下:

一、同意余健等13户村民使用农村集体土地2334平方米(建设用地843.64平方米,农用地1490.46平方米)修建住房及附属用房。

二、用地户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镇村规划的规定,做好建设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所批土地不得超面积使用。所批土地出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用地户须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能开工使用,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镇公共管理办公室、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收集相关资料,核实并及时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抓好农户建房监督管理及后期验收工作。

附件:余健等13户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及附属设施面积统计表

息烽县石硐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余建等13户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及附属设施面积统计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建房地址 家庭人口 报批面积 住房占地面积 附属用房、院坝面积 建筑
楼层
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合计 其中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小计 稻田 旱地 林地 其它农用地

1 余健 石硐镇中坝村下坝组 7 200 69.46


69.46 130.54
120 8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2 汪前丰 石硐镇石硐村街上组 2 170 170
170



120 5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3 吴学志 石硐镇木杉村大湾组 1 170 152.2
152.2

17.8
120 5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4 左正云 石硐镇猫场村水流路组 4 190.1 62

62
128.1
120 70.1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扩建53平方米
5 李代华 石硐镇龙坪村下三组 4 170 170
170



120 5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6 周忠兰 石硐镇高峰村大沟组 2 170 167.3
167.3

2.7
120 5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7 周维 石硐镇高峰村沙坡组 2 200 200


200

120 8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8 罗锋 石硐镇高峰村三棵树组 1 170 170
170



120 5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9 丁余 石硐镇高峰村三棵树组 1 170 129.5
129.5

40.5
120 5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10 丁承旭 石硐镇高峰村沙坡组 1 200 200


200

120 8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异址新建
11 胡邦均 石硐镇中坝村大冲组 4 200 0



200
120 5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扩建50平方米
12 高洪江 石硐镇木杉村枫香林组 3 124




124
120 4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拆旧建新
13 邓进才 石硐镇高青村胡家寨组 3 200




200
120 80 2.5 320 居住及附属用房、院坝 拆旧建新
合计

35 2334.1 1490.46 0 959 62 469.46 843.64 0 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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