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供销社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3-0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社对去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县社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办公室。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县社多次开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积极营造《条例》施行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充分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是提高执政能力,改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必然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县社办公室认真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县社购买专用电脑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在政府公开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县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对县社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信息,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县社共公布各类信息24条。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信息质量偏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信息内容及形式等不够丰富,需要不断创新。三是政务公开时间性不够强。今后我社将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推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并做好栏目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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