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落实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息烽县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息烽县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现将2012年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今年以来,环保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环保业务工作实现了阳光化办理。
(二)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
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资料查阅室以外,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环境信息,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网络上有字”
(三)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提报信息。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股室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股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公开程序不断规范,工作透明度逐步提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息烽县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试行)》等的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12年度环保局通过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数65条。所公布的政府信息均按照相关要求,在时限内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环保局2012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环保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度环保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县环保局研究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要求在环境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实行信息发布员、股室负责人、局领导的三级保密审查体系,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继续梳理各类政府环境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类载体,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度,促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息烽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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