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27 字体:[]

2015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了《2015年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做宣传标语一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更多政务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让广大人民更加关心环境。

(二)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今年以来,环保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三)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

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资料查阅室以外,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环境信息,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网络上有字”。

(四)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提报信息。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科室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加强舆论引导

今年,我局接政府网站及12319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咨询及建议做出回复,今年共计收到12369、12319投诉79件,处理79件,处理率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公开程序不断规范,工作透明度逐步提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息烽县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试行)》等的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15年度环保局通过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所公布的政府信息均按照相关要求,在时限内公开。所公开内容涉及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优良率、环保执法、建设项目管理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环保局2015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环保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环保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县环保局研究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要求在环境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实行信息发布员、科室负责人、局领导的三级保密审查体系,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和公开实效较往年有明显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监督考核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201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谋划,让办事公开成为制度性安排。

(二)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继续梳理各类政府环境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三)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类载体,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度,促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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