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息烽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息烽县国家税务局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27号)精神,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有效地增强了税务机关工作透明度,规范了权力运行,提升了税收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息烽县国家税务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手段,围绕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知情权,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要公开途径
1.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窗口设置、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统一规范纳税人涉税事项受理和内部流转处理程序。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收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
2.12366热线公开信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升级“12366”咨询服务热线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范围
1.公开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政策为重点抓好政策公开,设置网站法规库并链接总局法规库,及时更新发布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同步解读最新税收政策。通过中国税务报、贵州日报、息烽宣传、息烽人民政府网等主流媒体全面宣传我局税收征管改革和政策落实情况。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认真清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严格落实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办税服务厅LED屏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公开行政审批目录,规范审批流程。
3.公开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核心业务工作。继续深化公开“四个规范”。公布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服务指南,规范涉税文书表单填写;公布税收征管规范,便捷办理纳税人涉税业务;公布出口退税管理规范,加快退税进度;公布国地税合作规范,加强服务联合,有效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税等问题。
4.公开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实现纳税人信用状况的自行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息烽县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途径、公开内容形式上还有一些不足。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渠道建设,丰富内容形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一)推进公开渠道建设。2017年通过政务大厅、新办公楼、高杆广告等,实现畅通政府信息查询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开服务。
(二)强化公开内容建设。适应网络传播特点,公开内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可读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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