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息烽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共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各类信息更新107篇,认真做到了内容更新、常态管理、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工作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息烽县供销社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供销社始终把信息公开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职责。按照制定的《息烽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息烽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公开要点》和《息烽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
(四)平台建设。建立了息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信、微博公众号。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公开实效,提升了我社服务水平。2019年,共完成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225篇。
(五)监督保障。一方面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县社网站各类信息的实时发布,从而使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也加强对全体机关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应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于进一步增加。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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