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流长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息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流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流长镇乌江路59号,邮编:551111,电话:0851-8769014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我镇积极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高了各项工作运作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了各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抓调度,分管领导切实抓落实的工作常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具体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0年,我镇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流长部门工作职责、公开指南、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三公经费及部门预算、工作动态等信息,目前今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信息60余条,“两微一端”公开发布信息56条。通过流长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创业扶持补贴、合医代办报销、就业困难认定、乱占耕地排查等信息,目前通过流长政务公开栏公开重点民生领域重点监管领域信息369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3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114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监督到位,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提供规范化运作流程。结合我镇实际,在去年的基础上完善了流长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流长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印发了《流长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2020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三是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在政府门前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各村对已设立的永久性村务公开栏进行翻新更改栏目框,以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两微一端适时更新,加大网络平台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掌控相关信息,可以快速浏览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网上就可以解决问题,但因人员调动导致密码忘记长期无法登录,流长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已于2020年11月24日申请注销。
(四)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到信息按时、保质公开发布;用好“两微一端”平台,提高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平台的功能建设,确保公开信息多形式全方位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变动和人事调整,及时调整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人民政府镇长共同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下辖15个村村支书和主任为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具体协调政务公开工作。镇直各部门各设联络员1名、各村1名,并分别在15个村设政务公开监督员1名,镇级政务公开监督员2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陈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杏超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组长和各副组长的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和各副组长交办的政务公开任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抽调廖晓冬、韦广挑两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镇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村级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同时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督查,重点对窗口人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调整,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组织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提升全镇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推进工作开展。并充分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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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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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9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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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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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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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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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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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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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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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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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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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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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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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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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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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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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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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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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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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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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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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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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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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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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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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进行拓宽,不断健全信息收集渠道;二是政务公开信息不及时、线上线下由于账号等限制无法同步发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较弱,宣传方式单一;四是部门人员更换后,需要大量时间学习相关内容,往往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信息收集制度,对各部门明确政务公开责任,确保政务公开渠道得到进一步扩大;二是线上线下公开同步,确保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晓率;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因工作岗位调整更换负责人员情况,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现断续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步工作开展: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制定相应制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二是认识到信息公开及时性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发布程序,精简发布限制条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大对网络宣传平台运用;四是按照岗位职责严格开展岗前培训工作,确保有效衔接政务公开工作,力争使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完善,成效更明显,促进我镇经济、民生等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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