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息政公办函〔2023〕1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xifeng.gov.cn/zfxxgk/zfxxgknb/2022n/202301/t20230129_78032439.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联系(地址: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阳光路3号,邮编:551100,联系电话:0851-8772132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息烽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持续在抓实精细服务、抓好税收宣传、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息烽县税务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社会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息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税收管理栏目主动公开各项涉税信息。2022年,息烽县税务局通过息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税收管理栏目公开行政许可、办税流程、减税降费等涉税信息143次。二是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2022年结合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3000余份,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开展线上直播23期;及时通过政务大厅宣传栏、微信、短信等渠道向纳税人普及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全年共通过税企微信群、税企互动平台等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政策和办税指南等700余次。三是优化便民办税服务,拓展税视服务通、电子名片、举报直通车、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一窗受理云平台、税企互动平台、“掌上办税”六大服务举措,尽量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便捷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组织培训学习相关内容,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申请有关事项,按流程认真受理申请人的合法申请,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台账,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息烽县税务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一事一审”原则,规范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台账,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在息烽县税务局办公区域摆放宣传栏、宣传册、展板、悬挂LED屏等,及时公开税收文件、办事指南等内容,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统筹安排,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贯彻落实监督员管理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环节监督。三是强化自查整改。在定期督查的基础上增加不定期抽查,设置专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督查,及时将督查结果反馈发布部门,同步做好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息烽县税务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审批关,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税费服务方面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培养方面还需持续发力。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采用直播解读政策等新形式,提升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知晓度,帮助群众进一步理解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协调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培养方案,丰富青年干部培训课堂形式,培养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息烽县税务局认真对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工作内容,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均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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