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息烽县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xife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息烽县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息烽县青山苗族乡青苑路2号,邮编:551102,电话:0851-876100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省、市、县的指导下,青山苗族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乡通过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共1509条。其中,利用村务公开栏公开数216条、政府网站公开数216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数1077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8天521条,微博发布信息201天556条。

每年定期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编制公布本年度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青山苗族乡权力责任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财政资金、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2023年公开乡镇文件(政策文件)5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37条,农业服务管理信息16条,工作动态77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青山苗族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青山苗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公开审批机制。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凡是互联网发布的信息必须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同时,准确把握涉密标准,严格履行审查登记程序,填写《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登记表》报保密工作部门备案,切实防止涉密文件、资料上网。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审核发布台账,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要求对每一条公布的信息进行台账登记,明确信息公布时间、栏目、撰稿人、审核人、发布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做到公布前有计划、公布时有条理、公布后有总结。

(四)平台建设。制定《青山苗族乡2023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试行)》,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乡(村)务公开栏、政务新媒体等多形式全方位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制定《关于调整青山苗族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信息公开文件,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到部门、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熟练度不高。今年,政务公开的负责人员频繁发生更换,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够熟悉,发布信息的校对和修改不够彻底,导致公布信息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格式错误等等问题。二是部门信息共享效率不高。当公开的信息涉及各部门时,各部门信息报送内容不够规范,需要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进行梳理,但负责人员对信息涉及工作不熟悉,容易导致信息内容出现错误,如,各部门报送信息中文件名引用错误、专用名词引用错误等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篇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审一次、办公室负责人审一次、分管领导审一次,确保每一篇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规范。二是加强协作提高效率。强化与各部门沟通力度,提升各部门报送信息的规范性,并针对信息中容易出现歧义的名词与撰稿人做好对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未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我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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