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xife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南门社区玄天东路32号,邮编:551100,电话:0851-87721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住房保障、燃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施工等重点领域,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4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通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28条;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0次,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均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是法定内容定期更新:对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法定公开内容,规定明确的更新频率。三是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政策类、通知公告类信息应在生成后规定时限内发布。四是定期对网站内容的更新情况、链接可用性、错别字、合规性进行人工和技术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同步利用政务公开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实施常态化信息公开。二是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已开设并运维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严格按照规定更新频率,主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2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依申请公开办理重视程度不够,沟通技巧与风险意识不足,对于内容敏感、涉及多个科室或历史遗留问题的申请,缺乏风险评估能力。将简单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化为信访或舆情事件,扩大负面影响。二是答复的合法性和严谨性不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易被认定为程序或实体违法。三是对“信息是否存在”的检索义务履行不到位,仅简单查询电子文档,未检索纸质档案、数据库或询问相关业务人员,导致错误答复,引发后续争议。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全流程培训。不仅培训法规知识,还要培训沟通技巧、舆情应对和公共服务礼仪。培养工作人员的“换位思考”能力。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清单。梳理本单位易引发争议的信息类型,制定相应的答复预案和风险处置流程。三是设立“法律审核”强制环节,所有答复书在发出前须经法规科室或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四是规范检索程序。建立“多渠道、全覆盖”的检索制度,要求经办人员记录检索方式、范围、时间及结果,并作为内部档案留存。五是建立内部会商机制。对于复杂、敏感或难以判断的申请,必须启动由业务科室、法规科室、保密科室等参与会商,形成书面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少,2025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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