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又叫“踩芦笙”“踩歌堂”,是一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因用芦笙为舞蹈伴奏和自吹自舞而得名。
关于芦笙舞的起源,苗族有朴素而美妙的传说。相传盘古开天地之时,大地一片荒凉。那时,苗族祖先靠狩猎维生,为了解决捕获鸟兽的困难,心灵手巧的苗家小哥在林中砍下树木和竹子,做成芦笙模仿鸟兽的鸣叫,跳起舞蹈模仿鸟兽飞舞跳跃的动作,用以引诱各类鸟兽,取得很好的效果,每次出猎均有所获。随着苗族文明的发展,芦笙舞艺术水平不断提升,逐渐成为苗族民间文艺的重要项目。
《阿卯古史传说》记载道:苗族先民由于“敌人闪岛觉地福从莱色米夫地来攻打,激战不能胜敌人,于是迁往南风吹来的方向”“青年人骑牛游渡”过黄河,由北向南迁徙。入夜,先过河的人唯恐后来者失散,就吹起芦笙燃起篝火将人们召集拢来,伴随芦笙旋律,翩翩起舞,驱除寒气。芦笙与竹笛两种乐器渐渐发展成为苗族青年男子亲密的伙伴,在苗家舞场上,常见青年男子身背芦笙口吹笛子,或是将笛子插于腰带上又吹响芦笙。芦笙一响,总有歌舞相伴。
苗族芦笙舞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在息烽青山苗族乡、石硐镇等苗族聚居区域得以代代传承,并作为“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走进中小学校园,得到发扬光大。息烽县以《蒙待央》为代表的苗族芦笙舞蹈曾多次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并在全国第九届、第十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上分别获得综合类表演一等奖、三等奖。其代表人物杨波也被命名为市级民族文化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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